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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 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产权所有人、标的底价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2 |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产权所有人、受让方、成交时间、成交价格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3 | 合同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4 | 履约与变更 | 合同履约和变更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5 | 小型工程招投标 | 交易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 2013年第20号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6 | 成交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7 | 合同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8 | 履约与变更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9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 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 公开工作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10 | 成交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11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商业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