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基本信息

    关于调整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

     

     

    中共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根据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统一部署,经研

    究决定,对你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增加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相关指

    挥调度、监督指导职能。

    2.增加牵头协调和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 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一支队伍

    管执法职能。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全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指导综合行

    政执法队建设。

    二、 内设机构调整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

    执法指导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并调整有关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信 息内外宣、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会务、机要、 保密、档案、安全、公务接待、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组 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 制。负责综合考评及上级考核、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 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综

    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建设管理与招投标工作。

    2.政工监察科(内审科)。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

    作。承担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统一战线、

    退休干部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工作考核评比、 督查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

    设工作。

    3.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 督城市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城市管理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承担市容行业管理和制定市容环卫行业规划;编

    制城市管理年度维护和专项整治经费计划。承担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管理等,推进城市管理领 “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户外广告、工程渣 土、固废处置、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电动车)规划监

    管。负责城市内涝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撤销组织人事科、督查科、法制科、市容管理科 (行政审批科),职责划转交由上述3个内设机构和市综合

    行政执法队承担。

    三、 领导职数调整

    (一)为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推

    进、综合协调,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对应内设机构调整,核减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

    调整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 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

    3名(正股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6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不区分夏令和冬令时) 8:30-11:30;14:00-17:30


    邮政编码
    311600
    公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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