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4411463/2023-25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03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70-2023-0001
文件编号: 建应急〔2023〕8号
关于印发《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7:07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更加切合建德市危化行业监管实际,建德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8号关于印发《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pdf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

(2023年版)

一、考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危化三年综合治理、危化品“遏重大”攻坚战整治等各项工作,通过“红黑榜”管理和综合评比,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安全氛围,动态定量反映建德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助力企业更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考评对象

全市危化生产、使用取证和带储存经营企业,部分危化使用企业、消毒液生产企业,共34家(管理办法下发之后设立的企业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根据考评组要求进行分档并纳入考评工作)。

三、考评规则

1、以各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主线,结合当年事故、处罚及应急管理情况,实行季度和年度考评。考评组由市应急局危矿科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

2、根据企业综合情况,将企业分A、B二类34家企业进行考评。见附件图表一、图表二。

3、实行百分制考评,考评周期分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考评内容三个要素,即:各级社会化服务(含各级危化重点县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20分;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完成情况65分;事故及处罚15分。

备注:企业合同制员工在企业围墙内发生亡人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上“黑榜”;其它人身伤亡事故如承包商、劳务派遣等,实行单项要素否决;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受到省、市处罚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上“黑榜”。

4、考评结果分为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优秀:季度考评优秀(考评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年综合考评“优秀”(年终考评90分以上且单季考评不低于80分);季度和年度考评优秀上红榜。

(2)良好:季度考评“良好”(考评在80分以上,含80分);全年综合考评“良好”(年终考评80分以上且季度考评不低于60分)。

(3)合格:季度考评“合格”(考评在60-79分之间);全年综合考评“合格”(年终考评60分以上且单季考评不合格限制在一次)。

(4)不合格:季度考评“不合格”(考评在60分以下);全年综合考评“不合格”(年度内单季考评两次不合格,全年综合考评即判定不合格;发生事故或其它判定为不合格的);季度和年度考评不合格上黑榜。

5、考评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在市相关平台和危化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公示。

(2)获得“季度考评优秀”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给予一定的激励;企业在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典型发言;在各级社会化服务、上级部门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中,在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前提下,以整改为主。

(3)获得“年终考评优秀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年终各类安全生产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建德市各级安全生产荣誉称号;在各级社会化服务、上级部门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以提供服务整改指导为主(除上级部门强制要求的或者性质特别恶劣的);红榜企业可推选1至2名人员作为优秀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4)季度考评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应急局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环部经理进行约谈;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的企业,两年内不鼓励新项目的设立。

(5)年终考评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应急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班子进行约谈, 由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工作组或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专项服务指导(定目标限时整改),同时日常将加大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三年年内不鼓励新项目的设立。

(6)本管理办法从2023年4月3日起颁布实施,原2022年3月2日颁布的《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建应急〔202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