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4411463/2023-25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70-2023-0001
文件编号: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文字解读
时间:2023-03-13 17:1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建德市作为浙江省十五个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之一,危化企业点多面广,安全风险高,监管压力大。为加强危化企业安全监管,2021年,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危化三年综合治理、危化品“遏重大”攻坚战整治等各项工作,制订了《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评比,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安全氛围,动态定量反映建德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助力企业更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根据上级管理要求的变化,与2023年修订并形成了《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根据建德市危化企业不同生产特点和现实风险,将全市危化企业分为A档和B档,进行针对性分类分级监管,考核内容包括各级社会化服务及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事故管理、处罚及应急管理三大一级要素,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情况和标准,坚持传统手段与创新监管结合、线上与线下衔接、服务与执法并举,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破除监管痛点难点,通过一年多的推行,对强化危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效果,形成了建德危化企业安全监管的特色亮点。

三、起草过程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通过2022年一年的推行,发现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同时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出台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为此,建德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从政策要求、管理内容等方面对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完善,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0条。

四、工作目标

自文件执行之后,全市危化企业对照《管理办法》开展自评,并按要求做好后相应工作台账建立完善工作。考评不仅仅包括针对企业正式员工,也包括进入企业作业的外来承包商等。考评周期分为季度考评和年终考评,单独计分并综合运用。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及危险性大小,企业分为A类和B类,分类进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的考评,B类企业有部分要素缺项,最终按实际考评得分进行百分制折算。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在考评周期内会组织专家,对企业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务求做到公平公正,真实体现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明确下一步提升的方向和重点。

五、主要修订内容

(一)根据企业风险增加了部分企业。B类企业增加3家消毒剂生产企业。消毒剂生产企业属于国民经济第25-28类企业,且大量使用危化品乙醇用于平时日常生产,其风险相对其他一般工贸企业较高,属于医药化工行业,故列入B类企业进行考评。

(二)调整考核内容以增加与上级文件适配性。因浙江省、杭州市对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主要管理内容发生部分变化,安全管理工作侧重进行了调整,在考核表中随之调整分值,修改部分考核内容以增加与上级工作衔接适配性。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组织学习宣贯,精准掌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2023年1月,市应急局组织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有机结合,同时对管理内容进行了局部修订完善,尤其是增加了2023年重点工作的考评内容和考评分值,通过补充修订,使新的《管理办法》更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和符合性。

(二)强化执法检查,准确把握《管理办法》结果运用。通过日常走访、执法检查、专项执法、“双随机”等多途径,对企业人员素质提升、安全领导力执行、特殊作业及变更作业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推进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对于各项工作开展出色的企业,优先进行评先评优,减少行政处罚力度。对于工作开展不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约谈、曝光,不鼓励设立新项目等方式,切实增强结果运用,倒逼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动态优化《管理办法》长效发展。建德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媒介,对相关部门、园区、相关企业对《管理办法》的意义目的、实施范围、考评规则、考评细则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督促各危化企业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七、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监管重点。此前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都是比较定性的,很多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完成质量如何、持续改进情况如何都是不确定的,基本上就是靠监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结果论,对于企业实际真实的安全管理水平缺乏一个定量的评判标准。通过《管理办法》,可以将企业主体责任需要落实的工作、当下重点工作以及结果性情况均纳入考评体系,真正体现了过程监管。

二是进一步增强危险化学品过程监管的动态性。《管理办法》包括了目前全市34家危化生产、使用取证企业,危化储存经营企业,部分危化使用企业,并将今后新设立的企业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企业,均纳入到考评范围,并且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单项否决情况以及否分情况,当然对于做得好的工作也是有加分事项的,企业在某项工作出现了丢分,也可以通过在另外工作上的出色完成情况,将整体分数弥补回来,不断提升了企业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增强了考评结果的运用。《管理办法》将考评结果与日常的评先评优、行政处罚以及今后新项目的设立进行了挂钩,这样可以倒逼企业不仅仅是为了不出事故这个结果而提升,要进行全过程提升,将各项考评工作按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落实,特别是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其安全主体责任。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传达到各危化企业,并督促相关企业将各项工作进行内部分工细化,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开展对照自查,能够通过短时间整改的事项,加快进行整改。一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二是加大执法。将《管理办法》中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今年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对人员资质提升、企业人员素质提升、安全领导力执行、特殊作业及变更作业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推进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进行立案查处,提升执法威慑力。

三是广泛宣传。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并建立举报机制,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解读机关: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郑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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