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4411463/2023-25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为有效推动建德市化工生产领域的安全发展,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建德市危化行业监管实际以及“红黑榜”推行一年来的成果,建德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版)》。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作用,今日起向建德市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公告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571-64780713
传真:0571-64724535
邮寄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翠薇路2号,邮编311600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考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危化三年综合治理、危化品“遏重大”攻坚战整治等各项工作,通过“红黑榜”评比,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安全氛围,动态定量反映建德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助力企业更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考评对象
全市危化生产、使用取证和带储存经营企业,部分危化使用企业、消毒液生产企业,共 34家(管理办法下发之后设立的企业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根据考评组要求进行分档并纳入考评工作)。
三、考评规则
1、以各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主线,结合当年事故、处罚及应急管理情况,实行季度和年度考评。考评组由市应急局危矿科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
2、根据企业综合情况,将企业分A、B二类34家企业进行考评。见附件图表一、图表二。
3、实行百分制考评。考评内容主要三个要素,即:各级社会化服务(含各级危化重点县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20分;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含三年整治工作)实施完成情况65分;事故及处罚15分。
备注:企业合同制员工在企业围墙内发生亡人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上“黑榜”;其它人身伤亡事故如承包商、劳务派遣等,实行单项要素否决;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受到省、市处罚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上“黑榜”。
4、考评结果分为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优秀:单次考评优秀(单次考评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年综合考评“优秀”(全年考评平均在90分以上、单季考评不低于80分且最终得分前三名),上红榜。
(2)良好:单次考评“良好”(单次考评在80分以上,含80分),全年综合考评“良好”(全年考评平均在80分以上且单次考评不低于60分)。
(3)合格:单次考评“合格”(单次考评在60-79分之间),全年综合考评“合格”(全年考评平均在60分以上且单季考评不合格限制在一次)。
(4)不合格:单次考评“不合格”(60分以下),全年综合考评“不合格”(年度内单季考评两次不合格,全年综合考评即判定不合格;发生事故或其它判定为不合格的),上黑榜。(考虑和上述备注内容重复,删除了第5小点)
5、考评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在市相关平台和危化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公示。
(2)获得“季度考评优秀”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给予一定的激励;企业在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典型发言;在各级社会化服务、上级部门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中,在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前提下,以整改为主,原则上可以免处罚一次。
(3)获得“年终考评优秀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年终各类安全生产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建德市各级安全生产荣誉称号;在各级社会化服务、上级部门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进行处罚(除上级部门强制要求的或者性质特别恶劣的);红榜企业可推选1至3名人员作为优秀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由市应急局进行表彰奖励。
(4)季度考评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应急局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环部经理进行约谈;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的企业,当年度和下一年度不鼓励新项目的设立。
(5)年终考评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应急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班子进行约谈,并加大对该类企业服务指导力度,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三年内不鼓励新项目的设立。
附件
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考评细则
考评要素 | 考评标准 | 考评形式 | 考评得分 | |
各级社会化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自查情况 (20分) | 1、单次服务检查隐患条数在3条以内且不构成重大隐患,不扣分;4-10条,扣1分;11-20条内的,扣2分;21-30条内的,扣3分;31条以上,扣5分; | 各级危化重点县检查结果、本区域社会化服务结果,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一般隐患,未进行整改,一项扣5分;未按时完成整改,一项扣2分。 | 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账要求闭环,有图片,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项扣5分;重大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单项否决;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整改,一项扣5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期间未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一项扣3分;年度内同类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发生,单项否决。 | 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账要求闭环,有图片,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4、企业全生命周期系统自查隐患每周填报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自查隐患整改超期的,每一条扣2分。 | 查全生命周期系统登记情况 | |||
5、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自查隐患录入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查系统运行情况 | |||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65分) |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6分)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项否决: 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未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晰;未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新设立的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标准达标创建工作;未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查制度、文件、台账,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安全标准化体系、双重预防机制等体系未有效运行,一项扣2分,其它隐患,一项扣0.5分。 | 查制度、文件、台账,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5分)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项否决: 无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网络图;无有效的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任命文件;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无年度安全专项费用批复文件、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提取月度、年度台账;无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台账;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无安全生产例会台账记录;无承包商安全教育台账;无安全、消防、报警设施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台账,其它等等;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各管理要素台账记录不全,视具体情况扣0.5-1分,具体分值由考评组确定。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员、两重点一重大操作人员配置符合性(4分) | 1、未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两重点一重大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未持证上岗,单项否决。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专职安全员按照法律法规最低要求配备,少1人,扣2分,少2人及以上,单项否决。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3、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一项不符扣1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调整后未及时告知或报备,一次扣1分;其它隐患,一项扣0.5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局当年下发的区域性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15分) | 1、企业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并对照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未传达、未对照修订,单项否决。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1、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管理要求,是否针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偏。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定期开展HAZOP分析、SIL定级验算、物料热稳定分析工作,积极运用分析测试结果(4分) | 1、未按要求定期开展HAZOP分析、SIL定级验算、物料热稳定分析工作,单项否决;未将分析测试结果运用的,扣2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专业人员对上述工作不熟悉不清楚,发现一项扣1分。 | 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和过氧化的化工装置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及自动化控制提升(3分) | 1、未进行上述化工装置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自动化提升的,单项否决。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自动化控制提升未达到要求的,一项不符扣2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3、专业人员对上述工作不熟悉不清楚,发现一项扣1分。 | 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拆除具有甲乙类火灾风险、粉尘爆炸、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和仓库内不合规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3分) | 仍存在上述问题、隐患的,单项否决。 | 查现场 | ||
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5分) | 1、未按要求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包保责任制并实施的,单项否决。 | 查制度、查现场和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包保责任制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提示和告知标识,一项不符扣0.5分。 | 查现场 | |||
3、对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操作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职并进行考核,一项不符扣2分;其它隐患,一项扣1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4、未及时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系统履职的,每项扣1分,收到杭州、省通报的,每次扣2分。 | 查系统运行情况 | |||
变更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 (5分) | 1、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未开展变更管理活动;未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未系统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活动的,单项否决。 | 查制度、查现场,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变更管理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台账的,扣2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3、变更管理前后未对风险进行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的;变更完成后未进行验收及对相关人员培训的,一项扣2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4、其它隐患,一项扣0.5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智能化二道门等信息化建设、物流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2分) | 1、企业及配套物流公司未按要求注册并使用建德市物流一体化平台,单项否决。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2、其它物流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和智能化二道门等信息化建设隐患,一项扣0.5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每日承诺(3分) | 未及时进行每日承诺,单项否决。 | 根据企业平台每日承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 ||
一次提醒扣一分,扣完为止。 | 根据企业平台每日承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 |||
其它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10分) | 实施考评前由考评组商议后制定分值和考评标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事故、应急管理,处罚情况 (15分) | 事故管理 | 合同制员工在企业围墙内发生亡人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00分)。 | 如实考核 | |
其它人员死亡事故如承包商等,单项否决。 | 如实考核 | |||
发生事故虽无人员死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考评组综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或单项要素否决。 | 如实考核 | |||
事故隐瞒不报(涉及社会面救援的),单项要素否决;迟报扣10分。 | 如实考核 | |||
未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一项扣5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其它事故经考评组评定,视具体情况每起事故扣2-5分。 | 如实考核 | |||
处罚情况 | 受到国家、省、杭州市处罚的,且属重大违法行为的,经考评组综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或单要素否决。 | 如实考核 | ||
受到本市处罚通报的,视情况每项扣2-5分。 | 如实考核 | |||
应急管理 | 未制定或定期修订事故应急预案的,一次扣2分。 | 查制度,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未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并进行总结的,一次扣2分。 | 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装备的,一次扣2分;未对应急物资、装备定期检查维护的,一次扣1分。 | 查现场,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其它隐患,一项扣0.5分 | 查现场,查台账、记录,和相关人员交流、了解。 | |||
加分项 | 1、获得国家、省、市、建德市安全生产相关荣誉称号(包括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3分的加分,且一次荣誉只能加分一次。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创新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管理有亮点,经考评组评定,可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应用的,企业提供完整的材料,加5-10分。 | 提供相关材料 | |||
3、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市应急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的,经考评组提出意见,加3-5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代表建德市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横向比较存在隐患较少或得到上级肯定的,加5-10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企业达标比原先更高一级标准化等级,加5分,达标一级标准化的,加10分,且提升一级均只能加分一次。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积极配合市应急局进行相关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投稿等宣传工作,投稿一篇,加0.5分,被建德市宣传采纳的,加2分,杭州市宣传采纳的,加4分,省级以上采纳的,加8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7、其他加分事项,经考评组认定后酌情加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综合考评等分 | ||||
备注 | B类企业有小部分要素缺项,最终按实际考评得分进行百分制折算; |
图表一
A类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工艺等共17家企业)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 |
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建德建业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图表二
B类企业(除A类以外的危化生产企业、重点医药化工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消毒液生产企业等共17家企业) |
杭州前山涂料有限公司 |
杭州狮虎涂料有限公司 |
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日耀涂料有限公司 |
杭州建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硅酮密封胶厂 |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 |
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励德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朗索医用消毒剂有限公司 |
杭州心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西子卫生消毒药械有限公司 |
建德市红莲贸易有限公司 |
建德市泽光洗涤溶剂有限公司 |
杭州卡洛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日,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德市危化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意见建议0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