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52/2021-212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7-16
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1-0004
文件编号: 建政办函〔2021〕40号
《关于调整补充耕地成本回收款收取标准的通知》的图片解读
时间:2021-07-16 10:11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