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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万吨纳米碳酸钙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建德市华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建德市李家镇工业功能区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和3座石灰窑,对其中1只窑炉系统提升改造,利用先进的消化机、包覆碳化釜、合成釜、压滤机、干燥设备、分级机、机粉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变频杆式空压机、二氧化碳压缩机、螺杆式冷水机组、脱盐水设备、燃气蒸汽锅炉、环保处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万吨纳米碳酸钙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区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和图所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 行政村 | 敏感点名称 | 地理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1 | 李家村 | 建德市李家初级中学 | 119.030016 | 29.326466 | 学校 | 师生约800人 | 环境空气 二类区 | 东北 | 1117 |
2 | 李家村 | 建德市李家中心幼儿园 | 119.031408 | 29.328205 | 学校 | 师生约300人 | 东北 | 1350 | |
3 | 李家村 | 李家中心小学 | 119.035088 | 29.328568 | 学校 | 师生约800人 | 东北 | 1575 | |
4 | 李家村 | 金色佳园 | 119.030506 | 29.325269 | 居民区 | 约350户 | 东北 | 1022 | |
5 | 长林村 | 煤山垄 | 119.002122 | 29.298777 | 自然村 | 约30户 | 西南 | 2742 | |
6 | 李家村 | 塘山脚 | 119.010686 | 29.311087 | 自然村 | 约25户 | 西 | 1365 | |
7 | 管村桥村 | 枫树岗 | 119.014123 | 29.295495 | 自然村 | 约20户 | 西南 | 2281 | |
8 | 龙桥村 | 东坞里 | 118.999489 | 29.33225 | 自然村 | 约18户 | 西北 | 2901 | |
9 | 新联村 | 竹龙源 | 119.007021 | 29.335965 | 自然村 | 约10户 | 西北 | 2662 | |
10 | 诸家村 | 洞塘 | 119.050079 | 29.330708 | 自然村 | 约30户 | 东北 | 2836 | |
11 | 新联村 | 新联村 | 119.022742 | 29.33674 | 自然村 | 约20户 | 北 | 2168 | |
12 | 龙桥村 | 上桐桥村 | 119.01336 | 29.323742 | 自然村 | 约20户 | 西北 | 1257 | |
13 | 诸家村 | 付家下区 | 119.040705 | 29.335074 | 自然村 | 约10户 | 东北 | 2481 | |
14 | 龙桥村 | 前坊村 | 119.017618 | 29.329964 | 自然村 | 约30户 | 西北 | 1558 | |
15 | 管村桥村 | 管村桥村 | 119.007299 | 29.291683 | 自然村 | 约50户 | 西南 | 2980 | |
16 | 长林村 | 两头塘 | 118.998112 | 29.313819 | 自然村 | 2户 | 西 | 2510 | |
17 | 葛岭村 | 石堂 | 119.038205 | 29.301187 | 自然村 | 约10户 | 东南 | 1926 | |
18 | 葛岭村 | 葛岭村 | 119.031921 | 29.300339 | 自然村 | 约80户 | 南 | 1668 | |
19 | 诸家村 | 董家 | 119.043686 | 29.335912 | 自然村 | 约10户 | 东北 | 2736 | |
20 | 葛岭村 | 新塘边 | 119.021431 | 29.297811 | 自然村 | 5户 | 南 | 1817 | |
21 | 李家村 | 狮子口 | 119.034826 | 29.339107 | 自然村 | 2户 | 北 | 2594 | |
22 | 李家村 | 马尾山 | 119.026732 | 29.326683 | 自然村 | 约30户 | 北 | 1048 | |
23 | 李家村 | 大塘里 | 119.025295 | 29.322925 | 自然村 | 约20户 | 北 | 619 | |
24 | 诸家村 | 红庙边 | 119.040506 | 29.333708 | 自然村 | 约10户 | 东北 | 2350 | |
25 | 龙桥村 | 太祖庙 | 119.006801 | 29.321281 | 自然村 | 约20户 | 西 | 1711 | |
26 | 李家村 | 曙光村 | 119.024422 | 29.31753 | 自然村 | 9户 | 北 | 38 | |
27 | 李家村 | 凉亭边 | 119.017155 | 29.314861 | 自然村 | 约20户 | 西 | 670 | |
28 | 李家村 | 塘底 | 119.005042 | 29.31499 | 自然村 | 约20户 | 西 | 1827 | |
29 | 李家村 | 新农村 | 119.030343 | 29.324324 | 自然村 | 约20户 | 东北 | 924 | |
30 | 李家村 | 李家村 | 119.033364 | 29.328811 | 自然村 | 约60户 | 东北 | 1502 | |
31 | 管村桥村 | 对面棚里 | 119.016474 | 29.294942 | 自然村 | 约8户 | 南 | 2249 | |
32 | 新联村 | 舒家村 | 119.026147 | 29.334975 | 自然村 | 约50户 | 北 | 1961 | |
33 | 寻芳村 | 下童 | 119.046212 | 29.307942 | 自然村 | 约20户 | 东 | 2170 | |
34 | 李家村 | 傅村 | 119.036743 | 29.331903 | 自然村 | 约20户 | 东北 | 1970 | |
35 | 李家村 | 前山排村 | 119.034262 | 29.321331 | 自然村 | 约50户 | 东北 | 988 | |
36 | 诸家村 | 诸家村 | 119.042846 | 29.330383 | 自然村 | 约35户 | 东北 | 2245 | |
37 | 龙桥村 | 金塘庙 | 118.998524 | 29.329256 | 自然村 | 约10户 | 西北 | 2801 | |
38 | 新联村 | 西山下 | 119.024959 | 29.337622 | 自然村 | 约20户 | 北 | 2253 |
图1 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建德市2024年环境空气的SO2、NO2、PM10、PM2.5、O3、CO等六项常规检测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本项目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正常工况下项目各污染物在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区域最大落地浓度网格点处的短期浓度、长期浓度均可达到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长期浓度、短期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进一步预测模型预测结果,项目各污染物贡献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纳管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压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纳管废水量未超出污水处理厂接纳能力,且废水水质简单,不含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经厂区预处理后能够做到稳定达标纳管,因此,不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带来大的冲击,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建设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达到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仓库,部分厂区内进行综合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和油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可知,生产废水发生泄漏后会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导致地下水污染因子超标,污染团随着时间的推移随地下水流向逐渐向外迁移,同时浓度逐渐减小。为严防事故发生,企业应切实做好废水处理站及管线的防渗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一旦发现泄漏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终止污染泄漏,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企业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可将事故对地下水污染降到最低,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在事故状况下,生产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造成土壤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沉降地表,造成土壤表层污染。碳酸钙渗入土壤导致土壤pH、含盐量发生变化,引起土壤的盐碱化问题。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废水、废气和固废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危险废物和天然气。通过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表所示。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阶段 | 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环保设施及措施 | 预期效果 |
营运期期 | 废气 | DA001碳化废气 | 石灰窑烟气经“低氮燃烧+滤膜布袋除尘+湿法脱硫除尘”处理后收集压缩后用于碳化,碳化尾气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DA002、DA003热风炉废气 | 低氮燃烧器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DA004锅炉废气 | 低氮燃烧器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DA005包装粉尘 | 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DA006干燥粉尘 | 密闭收集后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DA007粉碎粉尘 | 密闭收集后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无组织粉尘 | 石灰石、无烟煤堆场每天定期洒水抑尘。每天清扫地面粉尘。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李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纳管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压滤废水、脱硫废水、初期雨水 | 收集后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初沉+A2O+二沉+终沉+砂滤”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
洗石废水 | 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 | 不外排 | ||
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 | 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 不外排 | ||
循环冷却水 | 循环回用,不外排 | 不外排 | ||
噪声 | 生产设备噪声 | 1、在选购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等应设置减震基础、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并尽量设置在专门的设备间内; 2、对设备间设置隔声门窗,墙壁采用吸声材料,平时门窗应关闭。 3、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修,尽量避免不正常运行和空转等引起的异常噪声。 4、加强场内和场区四周的绿化 | 厂界噪声满足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限值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
一般固废 | 灰渣、石渣、浆渣、石膏渣、除尘灰在厂区内进行综合利用,进行二级消化+磨粉处理后生产低品位的氢氧化钙。废除尘布袋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污泥干化后吨袋包装,委托外运焚烧或填埋处置。 |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其他 |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3、加强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4、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设置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专章,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途径等措施。 | 降低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设事故应急池,容积符合要求,同时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企业应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建德市华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纳米碳酸钙扩建项目选址符合《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分方案,符合建德市李家镇工业区块提升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在营运期间将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故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因此,环评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建设、审批与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建德市华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805701519
审批单位:杭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1-85085326
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8号1幢7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958039201
公示单位(盖章):建德市华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