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5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德市昌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粒子项目 | 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樟村) | 建德市昌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清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建德市昌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戴家村洋溪岭自然村。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在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樟村)建设塑料粒子生产线,生产场所租用建德市奕鑫塑胶厂闲置的厂房及空地,建筑面积1000m2。项目购置具备自动化参数调控与实时运行监测功能,可精准控制物料挤出流程的智能双螺旋杆挤出生产线;计划采购智能冷却水塔,能依据生产需求自动调节水温与水流,确保冷却效能的优化;计划采购智能空压机,可根据气压变化智能调整运行状态,实现节能与稳定供气;运动智能机器人打包分拣系统,高效准确地完成产品打包与分拣任务,提升生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9000吨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原材料为高档PE净料、高档PP净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本项目已于2025年3月18日取得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2503-330182-07-02-479709)。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熔融挤出废气,排气孔废气。废气治理措施:①收集的熔融挤出废气、排气孔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沿污水管网纳入建德市莲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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