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25年规范学前教育招生要求,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公正、便利入园,根据相关政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5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积极推进阳光招生,部署做好“入园入托一件事”等便民服务,不断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
二、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正、免试入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遵守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幼儿园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便民、高效完成招生工作。
(二)就近就便、适龄优先。幼儿园优先考虑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就近入园需求,稳妥推进长幼随学。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积极推行幼儿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对于持证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
(三)公益普惠、资源统筹。提高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适龄幼儿均有入读普惠园的机会。坚持公民办资源统筹,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应共同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
三、招生对象
年龄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日—6 日(每日9:00~21:00)。
2.报名方法
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一:使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将位置定位在“杭州市-建德市”,搜索“幼儿园”,找到“建德市丨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报名(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
方式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建德市”,搜索“幼儿园”,找到“建德市丨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报名。
特别说明:若同时符合2所及以上幼儿园或园区生源类别条件的新生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或园区报名。
(二)其他情况
1.适龄特需儿童。认真实施《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各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收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幼儿园集体生活、游戏活动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援藏干部职工子女;本园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园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须在2025年6月1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五、信息公开
各幼儿园要主动、及时通过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幼儿园网络报名时间,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六、纪律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招生范围、生源类别、报名时间及方式、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等事项。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
(二)各幼儿园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招生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做好幼儿报名信息审核及录取工作。现场审核确认时,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场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同时尽可能简化流程,引导家长错时分流,不得出现长时间排队等待情况。
(三)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程序和纪律,努力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各幼儿园应通过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将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协助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后果或有举报投诉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对出现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招生、拒绝符合条件的儿童报名、未经审核擅自招收新生入园、拒绝招收市教育局统筹调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园等违反招生工作要求的幼儿园;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 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招生、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幼儿园,由市教育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1.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571-89606988
2.招生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督导科0571-89607018
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571-89606996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71-89608203
建德市教育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