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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政工出【2021】5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
建设规模:企业将形成年再生处理废活性炭2.5万吨的生产能力,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将废活性炭中的污染物分离并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活性炭进行再生,回用到水处理、空气净化、有毒有害气体脱除等工程上,达到循环利用,节约资源。
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
总投资:146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环境要素 | 环境敏感对象 | 坐标 | 相对 方位 |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类别 | ||
保护目标 | X | Y | ||||||
环境空气 | 千鹤村 | 城西村 | 738682.18 | 3270572.23 | N | 1230 | 120户,657人 | 二类 |
黄栗坪村 | 739468.18 | 3270725.60 | N | 1350 | 110户,610人 | |||
方家村 | 姜山村 | 739588.09 | 3269143.14 | E | 1250 | 约20户,60人 | ||
新胜村 | 738600.06 | 3267496.85 | SW | 1280 | 293户,约880人 | |||
肖塘村 | 737568.43 | 3267528.46 | SW | 1650 | 约124户,390人 | |||
葛家村 | 740405.25 | 3268668.76 | E | 2350 | 375户,1194人 | |||
西湖村 | 740682.67 | 3270470.75 | NE | 2750 | 413户,1139人 | |||
丰和村 | 735866.36 | 3269131.35 | W | 1650 | 约 929 户,3073 人 | |||
十里埠村 | 十里埠村 | 736451.74 | 3271480.48 | NW | 2150 | 217户, 726人 | ||
苏村 | 736812.51 | 3270750.36 | NW | 1420 | ||||
岱头村 | 735942.30 | 3270770.16 | NW | 2150 | ||||
两江一湖新安江景区 | / | / | N | 600 | / | 景区为环境空气一类区,景区线外 100m为环境空气一 类、二类缓冲区,100m外为环境空气二类区 | ||
地表水环境 | 新安江 | / | / | N | 600 | 河宽450m | Ⅱ类 |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厂区周围20km2范围内浅层地下水 | Ⅲ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如下:
①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的短期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小时值和日均)占标率小于100%。
②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年均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30%。
③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PM10、PM2.5、SO2、NO2、二噁英叠加现状浓度和区域在建、拟建项目源强后,叠加后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其他污染因子叠加现状浓度和区域在建、拟建项目源强后小时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评价认为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在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工况下,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在废气预处理失效的状况下,各污染物的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均有所增加。此外,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对敏感点的影响也有一定增大,导致敏感点污染物浓度占标率显著增加。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的产生,若有此类情况,需要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4)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新建一座200t/d污水站,采用生化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路线,高浓工艺污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混凝沉淀处理后与混合均质后的低浓度废水在配水池 中混合,混合污水进入生化系统进行生化处理,采用“混凝沉淀+A/O生化+吸附池+吸附反应池+混凝反应终沉池”处理后达标纳管,进入建德市马南水务有限公司。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厂界四周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说明本项目正常运行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无受影响人群。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只要切实落实好项目废水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若废水发生非正常排放,可通过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暂存系统收集。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废水 | 施工废水等 | COD、氨氮 | 废水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 | 施工期影响不大,基本控制在厂区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均可消失 |
废气 | 施工扬尘等 | 颗粒物 | 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 | |
固废 | 建筑垃圾 | / | 固废委托进入建筑垃圾场或及时清运 | |
噪声 | 施工机械等 | Leq A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降低噪声影响 | |
其他 | 生态 | / | 及时绿化,保护植被 |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废气 | 再生生产线废气 | 粉尘(活性炭)、H2、CO、VOC、HCl、HF、NOx、二噁英类物质等 | SNCR脱硝+急冷+布袋除尘+RTO+ 碱洗水洗 | 达标排放 |
原料仓库废气 | VOC | 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拆包 | 粉尘 | 进入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振动筛分 | 粉尘 | 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废水 | 初期雨水、冷却废水、喷淋废水、蒸煮废水等 | SS、pH、CODcr、氨氮、AOX、F- | 混凝沉淀+A/O生化+吸附池+吸附反应池+混凝反应终沉池处理后,达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达标排放 |
固体废弃物 | 有机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1)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对危废及项目本身废液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3)在危废转移过程中,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 固废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拆包 | 废包装袋 | |||
废活性炭再生 | 废耐火材料 | |||
粉尘收集 | 破损布袋 | |||
废水处理 | 废水处理污泥 | |||
活化脱附废气处理 | 再生生产线活化炉尾气处理灰渣、碱液喷淋循环池沉渣 | |||
粉尘处理 | 振动筛分工艺中收集的粉尘 | |||
员工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
地下水及土壤 | 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 | 泄露 | 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做好生产区、原料仓库、危废暂存库的地面硬化防渗,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治非正常工况发生。(2) 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 对地下水及土壤基本无环境影响 |
风险 | 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 | 爆炸、泄露等 | (1) 加强管理,自动化控制生产过程风险;(2) 设置1000m3的应事故应急池,可满足要求; (3) 及时编制应急预案。 | 风险可控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建政工出【2021】5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营运后能达到对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特别要加强对废气、噪声的治理,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统一,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经本报告评价分析,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建政工出【2021】5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1年9月18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建德市高铁新区五马州区块
联系人:洪波 联系电话:18667107885
十一、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83号三楼
联系人:蒋云峰 联系电话:13858093247
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送审稿)改09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