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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经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建德市大洋镇下王村,总的设计处理能力5000t/d,分二期建设,本次建设一期,设计处理能力3000t/d(土建按照总体规模5000t/d建设),服务范围为大洋镇下王区块,主要为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热电厂冷却废水。
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污口、厂外三家企业污水收集管网。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约(米) | 规模 | 保护类型及级别 | |||
镇级 | 行政村 | 自然村 |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大洋镇 | 徐店村 | 里埂坞 | SW | 2350 | 常住居民户360户,常住人口1145人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下埂坞 | SW | 1460 | |||||
麻车里 | SW | 2020 | |||||
里张 | W | 2580 | |||||
上源村 | 上源村 | S | 2250 | 农户646户,总人口2209人 | |||
雷公山脚 | S | 1660 | |||||
鲁塘村 | 白坟 | SE | 2865 | 农户498户,总人口1618人 | |||
东岳殿 | SE | 2660 | |||||
后仇 | W | 2065 | 总人口为1410人,现有农户410户 | ||||
胡店村 | W | 1190 | |||||
塘坞庵 | W | 1470 | |||||
党群服务中心 | W | 1195 | 行政办公 | ||||
大洋村 | 突沙 | SE | 1115 | 总人口为1436人,现有农户447户 | |||
王村 | NE | 1550 | |||||
里梓坊 | N | 2040 | |||||
眉毛坞 | SW | 1225 | |||||
里村 | N | 2480 | |||||
外梓坊 | N | 1920 | |||||
/ | 建德市大洋初级中学 | S | 1410 | 全校有22个教学班,1000多名学生,有教职工41人 | |||
/ | 建德市大洋中心小学 | S | 810 | 学校有17个班,约749名学生,专任教师有40人 | |||
里黄村 | 风秋坞 | W | 3255 | 农户464户,人口1564人 | |||
庆丰村 | 马田里 | SW | 3525 | 总人口1645人,总农户501户 | |||
环境风险 | 梅城镇 | 望山村 | / | NW | 5850 | 总人口2186人, 615户农户 | 环境风险 |
滨江村 | / | NE | 4300 | 农户906户,总人口为2776人 | |||
大洋镇 | 青源村 | / | SE | 5200 | 农户491户,人口1638人 | ||
麻车村 | / | SE | 4460 | 总户数1082户,总人口3703人 | |||
高垣村 | / | E | 3780 | 户数798户,人口2573人 | |||
地表水 | 兰江 | E | 60 | 大河,河宽约500m | 水环境Ⅲ类 | ||
大洋溪 | S | 28 | 中河,河宽约70m | 水环境II类 | |||
地下水 |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 | 保护地下水功能 | |||||
土壤 | 场地土壤及评价区域内土壤、村庄及农用地 | 保护土壤功能 | |||||
环境风险、生态保护 | 刘坞水库生态保护红线 | NW | 3800 | 水源涵养 | 环境风险 | ||
“两江一湖”风景区外围保护带 | N | 5000 | 风景区 | 环境风险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恶臭污染物经化学除臭+生物滤池处理后,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NH3、H2S、臭气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当废气处理设施故障,臭气收集后直排,排放速率虽未超标,但排放浓度较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要求日常运营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避免非正常排放。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及卫生防护距离分析,污水站及污泥脱水机房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各为100m。根据现场踏勘及周边环境概况图,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可以满足本环评所提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情景1(枯水期+正常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101 mg/L的包络面积为16.7778ha,其中浓度增量≥0.0309 mg/L的包络面积为0.1678 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18 mg/L的包络面积为12.5833ha,其中浓度增量≥0.0047mg/L 的包络面积为0.2001 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12mg/L的包络面积为9.2278 ha,其中浓度增量≥0.0003mg/L的包络面积为0.1502 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33mg/L的包络面积为10.1003 ha,其中浓度增量≥0.0088mg/L 的包络面积为0.1721ha。
在情景2(枯水期+非正常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210mg/L的包络面积为34.6042ha,其中浓度增量≥0.0698mg/L的包络面积为 0.3932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37mg/L的包络面积为31.4583ha,其中浓度增量≥0.0122 mg/L 的包络面积为0.4915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6mg/L的包络面积为37.7499ha,其中浓度增量≥0.0019 mg/L的包络面积为0.5898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24 mg/L 的包络面积为39.0083 ha,其中浓度增量≥0.0091 mg/L的包络面积为0.06095ha。
在情景3(枯水期+事故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303mg/L的包络面积为38.4791ha,其中浓度增量≥0.1229mg/L的包络面积为 0.6012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61mg/L的包络面积为31.4583ha,其中浓度增量≥0.0203 mg/L的包络面积为0.8731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9mg/L的包络面积为36.4916ha,其中浓度增量≥0.0031mg/L的包络面积为0.5702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46mg/L的包络面积为33.9749ha,其中浓度增量≥0.0151 mg/L的包络面积为0.5308ha。
在情景4(丰水期+正常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6 mg/L 的包络面积为25.8962ha,其中浓度增量≥1.6 mg/L的包络面积为0.0098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09mg/L的包络面积为26.3278ha,其中浓度增量≥0.00067 mg/L 的包络面积为0.0083 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006 mg/L的包络面积为24.6097ha,其中浓度增量≥0.000041mg/L的包络面积为0.0625 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18 mg/L的包络面积为21.2034 ha,其中浓度增量≥0.00125mg/L的包络面积为0.0063ha。
在情景5(丰水期+非正常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14mg/L的包络面积为30.8795 ha,其中浓度增量≥0.0099 mg/L的包络面积为 0.1093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2 mg/L的包络面积为29.0257 ha,其中浓度增量≥0.0018 mg/L的包络面积为0.0989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17 mg/L的包络面积为30.0017 ha,其中浓度增量≥0.00131 mg/L 的包络面积为0.1893 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17mg/L的包络面积为28.6987 ha,其中浓度增量≥0.00131mg/L的包络面积为0.1796ha。
在情景 6(丰水期+事故工况)情况下:COD: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3 mg/L 的包络面积为17.4222 ha,其中浓度增量≥0.017mg/L的包络面积为0.1798 ha。NH3-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5mg/L的包络面积为18.5731ha,其中浓度增量≥0.0029 mg/L的包络面积为0.1863 ha。TP: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06mg/L的包络面积为18.6301ha,其中浓度增量≥0.00045 mg/L的包络面积为0.1885 ha。TN:排污口附近水域浓度增量≥0.0004 mg/L的包络面积为17.9841 ha,其中浓度增量≥0.0022 mg/L的包络面积为0.1798 ha。
2)对关心断面水质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需满足上下游核算断面 10%安全余量的要求,上游核算断面应布置在距离排放口不超过 2km 的范围内。按照所在 III 类水功能区标准浓度进行控制,经预测模拟,上下游核算断面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 70%,能够保持 10%的安全余量,均满足安全余量的要求。
3)混合区情况
本工程实施后,全厂排放总规模3000m3/d。工程实施后正常工况下,排放口混合区面积 3700m2,长度约59m,满足混合区长度小于1.0km的要求,未超过上下游控制断面,未超过Ⅱ、Ⅲ类水体交接断面;上游新化化工排污口混合面积约5400m2,长度约90 m;大洋污水处理厂混合区面积约10080m2,长度约126m。三个排口混合区未出现叠加,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对敏感点影响分析
兰江建德段有1处生态敏感点,即“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位于建德市大洋镇工业园区下王区块,不在“两江一湖”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根据泷江分区规划分布,风景区边界和外围保护地带边界均处于III 类地表水范围内,分别位于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8.1km、5.7km处;本次按照 III 类水目标进行控制。
通过对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正常运行时对泷江分区风景名胜区污染物浓度影响进行分析,外围保护地带边界 CODcr、NH3-N、TP浓度分别为 14.81mg/L、0.431mg/L、0.123mg/L,风景区边界 CODcr、NH3-N、TP断面浓度分别为 14.80mg/L、0.430mg/L、0.123mg/L,按地表水III类标准控制,风景名胜区边界和外围保护地带边界断面上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III类标准值,最大占比为74.1%;能够满足风景名胜区对水质的要求,同时断面上污染物分布已混合均匀。因此本排污口的设置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较小。
5)对水生生态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污泥、属于危废的废旧原料包装、属于一般固废的废旧原料包装和员工生活垃圾,污泥性质待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照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危废的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落实本环评所提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6、土壤影响分析
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项目 | 类别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水 | 项目进水 生活污水 | 本项目主体工程即为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工艺:化工污水调节池及事故池→臭氧催化氧化系统→水解酸化池→综合调节池→MBR 生化池→芬顿催化氧化系统→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活性焦工艺→消毒池 |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废气 | 各污水、污泥处理单元恶臭气体 | 本项目计划对污泥浓缩池、脱水机及输送机采用304不锈钢框架+PC耐力板进行密封,对化工污水调节池及事故池,缓冲池,水解酸化池,综合调节池,MBR生化池中的预缺氧区、厌氧区、前缺氧区、后缺氧区、污泥调理池采用混凝土顶板+玻璃钢盖板进行密封,污泥装车间为建筑墙体(污泥脱水机和污泥装车间均位于污泥脱水机房)。废气收集后采用化学除臭+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DA001)高空排放;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固废 | 污泥 | 污泥性质待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照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原料包装 | 属于危废的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属于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统一清运;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所有机械设备均摆放于厂房内,合理布局,将高噪设备摆放在车间中间位置,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生产时关闭风机房等门窗。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符合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符合《建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企业必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存在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等造成重大变动时,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重新进行申报审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17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电话:0571-64780217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德市新安东路271号
联系电话:0571-64786898
(3)建设单位名称:建德经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6号
联系电话:15957135909
公示发布单位:建德经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