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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极片及废旧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极片及废旧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2. 建设单位: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工业功能区
4.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建德市大洋化工功能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30'28.20",北纬2927'12.35"。以磷酸铁锂电池黑粉和正极片回收材料为原料,通过破碎、浆化、酸浸、除杂、萃取、沉锂、浓缩蒸发、碳化热解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同步回收金属铝,副产磷酸铁、硫酸钠、海绵铜、石墨。项目投产后形成年处理10000吨磷酸铁锂电池黑粉和4000吨正极回收材料的建设产能(预计回收磷酸铁10467吨/年,电池级碳酸锂2003.6吨/年,金属铝305.4吨/年,海绵铜78.1吨/年,硫酸钠9100.7吨/年,石墨4193.2吨/年)。该项目用地28亩,新建建筑面积21488平方米(1#车间、2#车间、丙类危废仓库、丁类仓库、丙类罐区、初期雨水池等)。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工业功能区,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道路为主,根据对项目所在地块周围环境的调查踏勘及规划资料的调查,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CGS2000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约(米) | 规模 | |||
镇级 | 行政村 | 自然村 | X/m | Y/m |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大洋镇 | 徐店村 | 里埂坞 | 450201.233 | 3257939.985 | 居住区 | 居民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SW | 2460 | 常住居民户360户,常住人口1145人 |
下埂坞 | 450669.28 | 3258790.075 | 居住区 | 居民 | SW | 1590 | |||||
麻车里 | 450308.262 | 3258765.481 | 居住区 | 居民 | SW | 2000 | |||||
里张 | 449506.573 | 3259182.201 | 居住区 | 居民 | W | 2600 | |||||
上源村 | 雷公山脚 | 452025.676 | 3257619.921 | 居住区 | 居民 | S | 1900 | 农户646户,总人口2209人 | |||
鲁塘村 | 白坟 | 453870.487 | 3257214.05 | 居住区 | 居民 | SE | 2760 | 农户498户,总人口1618人 | |||
东岳殿 | 453273.332 | 3257571.132 | 居住区 | 居民 | SE | 2200 | |||||
后仇 | 450021326 | 3259225.527 | 居住区 | 居民 | W | 2150 | 总人口为1410人,现有农户410户 | ||||
塘坞庵 | 450533.296 | 3259459.684 | 居住区 | 居民 | W | 1560 | |||||
大洋村 | 突沙 | 452915.624 | 3258735.755 | 居住区 | 居民 | SE | 940 | 总人口为1436人,现有农户447户 | |||
王村 | 453457.091 | 3260281.314 | 居住区 | 居民 | NE | 1160 | |||||
里梓坊 | 452160.917 | 3261523.08 | 居住区 | 居民 | N | 1670 | |||||
眉毛坞 | 451249.106 | 3258455.927 | 居住区 | 居民 | SW | 1360 | |||||
里村 | 450916.3 | 3261726.335 | 居住区 | 居民 | N | 2370 | |||||
外梓坊 | 452983.679 | 3261205.326 | 居住区 | 居民 | N | 1570 | |||||
/ | 建德市大洋初级中学 | 452138.069 | 3257921.708 | 学校 | 师生 | S | 1590 | 全校有22个教学班,1000多名学生,有教职工41人 | |||
/ | 建德市大洋中心小学 | 452161.353 | 3258520.725 | 学校 | 师生 | S | 1060 | 学校有17个班,约749名学生,专任教师有40人 | |||
环境风险 | 梅城镇 | 滨江村 | / | 454926.964 | 3262965.609 | 居住区 | 居民 | NE | 4000 | 农户906户,总人口为2776人 | |
大洋镇 | 里黄村 | / | 448129.253 | 3259486.331 | 居住区 | 居民 | W | 3800 | 农户464户,人口1564人 | ||
庆丰村 | / | 450113.632 | 3255898.574 | 居住区 | 居民 | SW | 4100 | 总人口1645人,总农户501户 | |||
麻车村 | / | 455371.147 | 3256504.63 | 居住区 | 居民 | SE | 4150 | 总户数1082户,总人口3703人 | |||
高垣村 | / | 455639.753 | 3257956.878 | 居住区 | 居民 | SE | 3600 | 户数798户,人口2573人 | |||
地表水 | 兰江 | 地表水 | 水环境Ⅲ类 | 水环境Ⅲ类 | E | 30 | 大河,河宽约500m | ||||
大洋溪 | 地表水 | 水环境II类 | 水环境II类 | S | 350 | 中河,河宽约70m | |||||
地下水 |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 | 保护地下水功能 | / | / | / | 调查范围东以兰江为界,南侧以大洋溪为界,西北以山脊线为界,评价范围面积约为7.5km2 | |||||
土壤 | 评价区域土壤环境 | 保护土壤功能 | 场地土壤及评价区域内土壤 | ||||||||
环境风险、生态保护 | 刘坞水库生态保护红线 | / | / | / | / | 环境风险 | NW | 3300 | 水源涵养 | ||
“两江一湖”风景区外围保护带 | / | / | / | / | 环境风险 | N | 4685 | 风景区 |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进行预测,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因子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最大落地点浓度均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因此,在正常工况下,企业只要按规范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可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及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不大。因此,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及时维修设备,避免废气处理装置失效事故发生,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应停止生产,设备维修好并能正常运行时才能重新生产。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分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依托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目前出水经处理达到相关行业直排标准后排入兰江,待区域污水厂建成投产后,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废水最终经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兰江。
本项目废水经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厂区采取了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污染物在项目拟建区域运移速率慢,运移距离短,不同泄漏量下污染物随着距离的变化趋势相似。只要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并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漏,对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经过墙体隔声、消声装置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危险废物在和有资质的危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但是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的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分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以及多余冷凝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依托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目前出水经处理达到相关行业直排标准后排入兰江,待区域污水厂建成投产后,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废水最终经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兰江。
2.地下水:①关键场所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化粪池、检查井单元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②厂区路面、车间地面均铺设混凝土,做好地面硬化。
3.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分离工序产生的粉尘;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酸化、浸出工序产生的硫酸雾;萃取反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极片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DA001);萃取反萃有机废气、反萃酸雾连同储罐呼吸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箱+排气筒排放(DA002);酸浸酸雾经碱喷淋+排气筒排放(DA003);硫酸钠烘干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4)排放;碳酸锂烘干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5)排放;磷酸铁、石墨烘干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6)排放。
4.噪声:①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②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维护。④加强日常管理。
5.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极片及废旧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工业功能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为公众所接受。
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网站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公示发布第二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655712506
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德市大洋工业功能区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82443221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电话:64780217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