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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拟在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马目区块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 号)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马目区块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0571-64797313 邮编:3116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02号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571-81903944 邮编:310012
三、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
联系电话:0571-85085121 邮编:311600
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马目区块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
建设内容与规模:在不新增生产厂房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引进生产27个高附加值的香料产品(含两个系列产品),共计产能890吨/年。同时削减现有15个竞争力较弱的产品产能,共计削减产能1640t/a。即: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产能削减750t/a。
五、敏感点目标分布:
本项目敏感点目标分布如下表:
表5-1 本项目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表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X | Y | |||||
丰和村 | 下河梁 | 735423.527 | 3269640.450 | 居民 | 环境 空气 | 据建政办函〔2021〕5号:新安江景区为一类区;新安江景区外围300m,其中,新安江街道内江北以新安路、严东关路、严州大道为界;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块以新安江景区外围100m为界,园区与景区之间距离不足100m的区域以景区边界线为界,界内为环境空气一类、二类缓冲区;其他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东北 | ~1870 |
埂头 | 735001.752 | 3267420.711 | 居民 | 东南 | ~975 | |||
下横坑 | 734543.188 | 3268001.901 | 居民 | 东南 | ~425 | |||
外朱家 | 735557.527 | 3267151.739 | 居民 | 东南 | ~1875 | |||
上坞 | 734544.090 | 3266765.323 | 居民 | 南 | ~1300 | |||
傍坞 | 734202.064 | 3266725.639 | 居民 | 南 | ~1055 | |||
高家 | 734886.528 | 3266445.701 | 居民 | 南 | ~1480 | |||
仇家坞 | 734235.508 | 3266145.406 | 居民 | 南 | ~1625 | |||
凌家坞 | 735940.208 | 3269010.978 | 居民 | 东北 | ~1740 | |||
茶坞 | 736332.385 | 3266064.839 | 居民 | 东南 | ~3100 | |||
马龙山 | 735997.752 | 3269169.837 | 居民 | 东北 | ~2140 | |||
孙家 | 735188.919 | 3265708.070 | 居民 | 南 | ~2420 | |||
施家埠村 | 下施家 | 733062.574 | 3269193.230 | 居民 | 西北 | ~1055 | ||
施家村 | 732785.178 | 3268498.239 | 居民 | 西北 | ~790 | |||
杨家蓬 | 733586.972 | 3269199.579 | 居民 | 北 | ~910 | |||
草纸棚 | 732514.427 | 3267953.368 | 居民 | 西 | ~875 | |||
茶叶考 | 732449.925 | 3267700.394 | 居民 | 西 | ~970 | |||
绪塘村 | 岭下村 | 733133.318 | 3269801.739 | 居民 | 北 | ~1595 | ||
大岭脚 | 732569.442 | 3270277.300 | 居民 | 北 | ~2250 | |||
考里 | 733310.580 | 3270912.533 | 居民 | 北 | ~2635 | |||
泉水塘 | 732926.818 | 3270855.800 | 居民 | 北 | ~2470 | |||
窑棚里 | 732488.144 | 3270611.310 | 居民 | 北 | ~2560 | |||
马目村 | 乌龙庵 | 733062.012 | 3266408.716 | 居民 | 西南 | ~1420 | ||
朱家 | 732486.207 | 3265765.040 | 居民 | 西南 | ~2100 | |||
埠基湾 | 732835.597 | 3266700.587 | 居民 | 西南 | ~1325 | |||
双塘坞 | 733212.506 | 3266630.158 | 居民 | 西南 | ~1165 | |||
后塘庵 | 733227.269 | 3266168.224 | 居民 | 西南 | ~1600 | |||
里湾 | 732133.080 | 3266840.256 | 居民 | 西南 | ~1500 | |||
佛殿湾 | 732192.642 | 3266475.026 | 居民 | 西南 | ~1880 | |||
唐家埠 | 731836.900 | 3266566.455 | 居民 | 西南 | ~2150 | |||
沈家 | 732044.868 | 3266170.964 | 居民 | 西南 | ~2125 | |||
后垄塘 | 731747.919 | 3265604.463 | 居民 | 西南 | ~2660 | |||
中塘坞 | 731922.135 | 3265357.514 | 居民 | 西南 | ~2895 | |||
塘庄坞 | 732467.505 | 3265132.651 | 居民 | 西南 | ~2830 | |||
外家山 | 733288.661 | 3265087.741 | 居民 | 南 | ~2635 | |||
十里埠村 | 上岱头村 | 735633.007 | 3270525.747 | 居民 | 东北 | ~2785 | ||
下岱头村 | 736035.025 | 3270729.306 | 居民 | 东北 | ~3490 | |||
姜山村 | 岩下 | 736121.204 | 3267810.360 | 居民 | 东南 | ~2070 | ||
余家坞 | 736416.338 | 3268003.950 | 居民 | 东南 | ~2150 | |||
黄柏坞 | 736541.613 | 3267625.832 | 居民 | 东南 | ~2540 | |||
乌驹市村 | 柏树下 | 730869.435 | 3269819.701 | 居民 | 西北 | ~2880 | ||
上乌驹市 | 731045.978 | 3270190.970 | 居民 | 西北 | ~3055 | |||
太坞湾 | 731494.291 | 3271055.647 | 居民 | 西北 | ~3495 | |||
乌驹市 | 731736.978 | 3270485.969 | 居民 | 西北 | ~2475 | |||
龙门潭 | 731756.337 | 3270907.937 | 居民 | 西北 | ~3130 | |||
之江村 | 岭下湾 | 731860.304 | 3268690.722 | 居民 | 西 | ~1700 | ||
山边 | 731419.282 | 3267568.004 | 居民 | 西 | ~1985 | |||
太坞 | 731064.261 | 3267220.438 | 居民 | 西 | ~2440 | |||
仓坞 | 730887.637 | 3267053.816 | 居民 | 西南 | ~2540 | |||
岩口 | 730989.956 | 3266834.613 | 居民 | 西南 | ~2630 | |||
滩头 | 730911.556 | 3266445.136 | 居民 | 西南 | ~2830 | |||
上滩头 | 730914.559 | 3266095.401 | 居民 | 西南 | ~3060 | |||
马目中心小学 | 731549.295 | 3265747.916 | 师生 | 西南 | ~2850 | |||
下涯中心小学 | 731302.521 | 3270364.000 | 师生 | 西北 | ~3090 | |||
“新安江—泷江分区”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 | / | / | / | 西北~北 | ~950 | |||
新安江 | / | / | / | 地表水 | 钱塘159、160段为Ⅱ类 | 北 | ~1200 | |
钱塘161段为Ⅲ类 | ||||||||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无保护目标 | 地下水 | / | / | / | ||||
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保护目标 | 噪声 | / | / | / |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敏感点)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点)
图5-1 本项目敏感点目标分布图
六、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废水:高浓高盐废水从生产设备中直接通过架空管道进入污水站高浓高盐废水隔油池,经预处理(多级隔油池、一级气浮和除氟除磷反应池组)满足后续生化系统处理要求后与其他污水一同汇入综合调节池1;其他高浓废水进入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多级隔油池、一级气浮处理)处理后,汇入综合调节池暂存,再经二级气浮处理后回流至综合调节池1;低浓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一级气浮后进入综合调节池1。综合调节池1的综合污水经“二级气浮+除油+厌氧+好氧+纯氧曝气+臭氧氧化+A/O生化”综合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含氢气工艺废气采用尾气总管冷凝+两级洗涤(一级白油+一级水洗)处理后经阻火器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车间高浓尾气(零区废气)及一期工程低浓度废气经水洗后进入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车间低浓废气(二区废气)经水洗后进入RTO焚烧炉+碱洗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一期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废气(包括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成品包装区废气等分区收集后排至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其余公用工程废气分区收集后排至RTO焚烧系统(焚烧+碱洗)处理。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同时,企业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液(精馏釜液和轻馏分、废溶剂等)、废酸(废硫酸、废磷酸等)、污水站污油/污泥、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材、新增有机分液焚烧产生的灰渣,以及一般物料废包材等。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库,企业现有2间相邻的固废暂存库,面积分别是400m2、360m2,均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要求建设。此外,企业设有精馏釜液罐4个、轻馏分储罐1个、废回收醋酸罐1个、废磷酸罐1个、废间戊二烯罐1个、废四氢呋喃罐1个。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轻馏分、部分精馏釜液和部分废溶剂、废油由企业自设废气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部分废酸在厂内污水站综合利用,其余危险废物均委托属于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七、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位于达标区,正常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排放的甲醇、甲醛、甲苯、醋酸、异丙醇、四氢呋喃、乙苯、氯乙烯、非甲烷总烃在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源及现状浓度后,短期浓度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水环境较敏感,项目北侧厂界距离新安江约1200m,本项目严格施行雨污分流,后期洁净雨水通过管道纳入园区雨水管网,界区内初期雨水先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接排入新安江。在严格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也不会造成周边水体异味影响。
本项目废水泄漏会对企业周边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不会出现超标情况。但废水一旦泄漏至地下水中,地下水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本项目应当做好日常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并在项目下游布设若干地下水长期监测井,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水质异常等现场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及时排查并截断污染源,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以便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按规范做好废水收集、储存、输送及管路的防渗、防沉降处理,以防范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可能影响;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一楼地面防渗工作。在落实上述工作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同时新增1个丙类仓库,无新增噪声源强。根据本次环评委托监测数据,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类比可见,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对厂界声环境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周边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远,经距离衰减后基本无影响,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总体来说,在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是可接受的。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只要生产控制合理,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可靠,各专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通过采取风险管理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企业可有效地防止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可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正常生产情况下企业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八、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拟建于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厂区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中的马目区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两江一湖”新安江-泷江分区规划、“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该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经区域替代削减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征求拟建地周边公众对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项目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简本,可拨打企业或环评单位电话索取。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共11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共11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