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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套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建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钦堂小微企业创业园19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套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钦堂小微企业创业园19幢
(5)项目投资:总投资2477.6万元
(6)生产制度及定员:项目劳动定员50人,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7)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2477.6万元,购买建德市钦堂乡小微企业创业园区19幢(共3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为4338.72平方米,并通过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喷房、烘道等设备,形成年产750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建德市钦堂乡 | 大溪边村 | 747304.37 | 3288085.29 | 居民 | 约235户,750人 | 二类区 | SW | 65 |
蒲田村 | 749116.04 | 3289074.82 | 居民 | 约423户,1420人 | N | 210 | |||
钦堂村 | 748034.92 | 3289926.31 | 居民 | 约470户,1700人 | NW | 860 | |||
庙前村 | 747245.42 | 3288261.29 | 居民 | 约250户,880人 | W | 1630 | |||
庄丰村 | 746891.03 | 3288572.37 | 居民 | 约320户,925人 | NW | 2140 | |||
葛塘村 | 746731.25 | 3287179.85 | 居民 | 约270户,900人 | SW | 2750 | |||
钦堂中心学校 | 748243.68 | 3290126.70 | 学校师生 | 约220人 | NW | 1450 | |||
建德市乾潭镇 | 施家村 | 749905.54 | 3287972.35 | 居民 | 约300户,1020人 | SE | 430 | ||
后山村 | 751539.16 | 3287483.29 | 居民 | 约315户,1000人 | SE | 2070 | |||
安仁村 | 751513.00 | 3287023.36 | 居民 | 约550户,1900人 | SE | 2610 | |||
安仁中心学校 | 751303.56 | 3286806.83 | 学校师生 | 约955人 | SE | 2870 | |||
桐庐县富春江镇 | 芝厦村 | 751456.98 | 3289033.88 | 居民 | 约496户,1700人 | E | 2380 | ||
声环境 | 大溪边村 | 747304.37 | 3288085.29 | 居民 | 约235户,750人 | 二类区 | SW | 65 | |
地表水 | 清渚江 | 河流 | 清渚江桐庐、建德保留区 | Ⅲ类 | W | 420 | |||
S | 170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为粉尘、注塑废气、油漆废气和污水处理废气。各自经收集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帘、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水帘、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水帘废水、喷淋废水不外排,作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建德市乾潭镇安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尾水外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Cr、NH3-N、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搅拌机、粉碎机工作时密闭,粉尘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油漆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塔+干式过滤+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污水处理废气产生量较少,定期喷洒植物液。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水帘、喷淋废水不外排,作危废处置。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套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钦堂小微企业创业园19幢,项目建设符合建德市总体规划和《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2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12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钦堂小微企业创业园19幢
联系人:柳总
联系电话:1381912188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D幢东4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5885204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联系电话:0571-6478021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众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