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393/2025-01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31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0-2025-0001
文件编号: 建政函〔2025〕20号
建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5-04-02 10:44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政函〔2025〕20号.pdf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德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科技创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

市财政2025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浙西科创新高地、企业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等。

1.鼓励创新主体发展。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创新主体梯队培育机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 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省重点研发机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研发机构(研发中心等)、杭州市级研发机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按照“1+N”模式实施校企“双聘制”,高校导师带领学生团队赴企业开展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合作、学生就业等工作,对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深化“候鸟行动”,企事业单位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咨询等方式开展项目合作,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风险补偿机制,对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打造赋能升级的创新平台。深化与浙江大学、湘湖实验室、江南大学等大院名所合作,协同中心镇构建“一链一院一平台”创新体系。支持引进建设成果转化(转移)中心 (工作站)等产学研成果转化平台,对引进的平台每年每家给予基础工作经费和绩效补助。对落地的高层次人才领衔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启动资金和最高30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60万元、1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具备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实质性贯通,探索“编制在高校院所、贡献在企业”的院企合作模式。开展“人才强企”评选活动,发布年度“人才强企”十强榜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协、市财政局)

5.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布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参照省市项目评审管理标准,每年安排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对列入建德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的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列入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

积极融入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加快培育打造五大百亿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建德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市财政2025年统筹安排6000万元,支持打造“鲲鹏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发展矩阵;围绕打造“传统+新兴”五大百亿产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建设“未来工厂”、实施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动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

7.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加快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承接好杭州市各项具体支持政策。聚焦我市化工新材料、绿色建材、高端装备、水、橡塑等五大百亿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合成生物)等潜力新兴产业以及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谋划布局未来网络、未来制造、先进能源等前沿领域产业,争创杭州市级未来先导区。鼓励精细化工协同区企业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推动茶业、工艺美术等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8.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增长。对朝阳型战略新兴产业,在土地、能源等要素配置上,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企业产能得到充分释放。对部分资金短缺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采取专项帮扶,找准关键症结,确保对症下药。支持锂电池回收产业链打造,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配套。鼓励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探索新应用场景,推进“拓市场降成本降库存”,增强行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9.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70项,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1000台(套)。优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领域,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政策。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5-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0.加快数实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深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大力推进未来工厂建设,迭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企业智造升级路径,培育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家,实施数字化攻关项目18个以上。对经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8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数字化攻关项目给予投入20%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1.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力度,用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广专精特新贷。通过建立“小巨人”企业申报辅导攻坚机制,对种苗企业量身定制需求清单,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诊断和对标提升,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15家以上。对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0万元奖励。开展“小微你好”及相关减负降本培训宣传活动5场以上,协助企业及时申请相关减负降本政策,完成年度减负降本8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2.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5年工业用地出让量占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不低于40%。支持“供地”“供楼”、租赁出让并举,科学统筹推进“工业上楼”。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支持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经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统筹安排4500万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发展、养老服务、文化产业、消费提质扩容、服务业做大做强、文旅融合发展、商贸服务、就业创业补助等。

13.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引进优质机构企业,扩大汽车消费,稳定商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推动新电商高质量发展。指导寿昌中山路步行街、梅城严州古城步行街、新安里夜市、八佰伴等重点商圈做旺消费,全年举办促销活动12场以上。聚焦“大学生、研学、疗休养、高端银发”四大市场和“轻极限运动、夜间经济、乡村游共富”三大场景,全年举办文旅体重点活动(赛事)15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

14.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每辆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每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家电补贴范围由8类扩大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售价的20%、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对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按售价的15%或20%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加大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售价的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推进文旅和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冰雪项目、高端酒店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轻极限运动之城”。出台建德市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大力支持社会资本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发展康养产业,实现洋溪老街、心脏中心、一号地块等项目实质性进展。培育和支持优质文化企业设立,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广旅体局)

16.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星级评定工作,培育“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1家。根据星级评定等次,给予总部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落实总部项目用地、企业用车指标、人才授权认定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17.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延续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实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推进三级物流体系和市级物流中心建设,优化市域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

18.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培育亿元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家、亿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1家。加大对本地勘察(测绘)、设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确保实现两家企业年度经营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19.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培育壮大服务业主体,净增限上商贸企业7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9家。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持续开展“大企帮小店”专项行动。强化主体培育,开展技能提升、示范引领、网店扶持等服务,力争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0.8万户,总量突破5.5万户。(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0.推动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台+产业”计划,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家。完善网约配送行业工作机制,落实关爱赋能网约配送骑手相关举措,“小哥码”应用覆盖小区10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四、建设浙西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市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持续夯实浙西综合交通枢纽,围绕内部公路网的优化提升和交通强省建设目标,加快国省道主干线建设,全域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计划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90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2.26亿元。

21.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谋实“十五五”重大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做好交通项目谋划储备。力争330国道洋溪至莲花段开工,加快320国道改建、330国道大慈岩段改建项目建设,完成351国道改建(建德段)工程,争取建武高速特许经营方案获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2.支持多式联运发展。结合金千铁路改建和“航运浙江”项目,加强公铁联运、公水联运发展,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大洋作业区、五马洲作业区建设,完善航运基础设施,开展钱塘江航道建德四改三级航道的整治工程项目技术前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两山公司)

23.推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导入,鼓励社会资本、国有企业参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逐步完善“1+1+2+20+20”航空器起降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做热低空文旅、低空赛事等建德品牌。(责任单位:经开区、市交通运输局、经开集团、市国资服务中心)

24.支持铁路项目建设。梯度推进铁路项目建设,保障杭衢铁路建德段、金建铁路建成通车,力争金千铁路建德改线工程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5.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配合省市开展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建立工作,允许入库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招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6.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等,支持老旧车辆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35公里,大中修96.3公里。对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完成全市行政村快递村村通,实现县到村一日到达率9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

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落实提振消费转型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外贸发展、新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发展等。

27.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认证。鼓励企业推广自主品牌,积极争创出口知名品牌等荣誉。支持电商飞地建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新业态出口。全年跨境电商全业态贸易总额达到35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8.稳定货物贸易发展。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外贸团组不少于5个,参加境外展会5个以上,出境企业100家次。对企业一般模式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费资助比例保持在65%,对小微联保投保范围保持在1000万美元出口以下。鼓励企业开发外贸新产品,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稳步提升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积极争取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贴息支持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9.支持服务贸易有序发展。深化杭州市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稳步扩大制度性开放。持续推动服务贸易企业入库,在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发展模式、以展会拓市场、防范出口风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0.推进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大宗贸易提质增量。鼓励大宗贸易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招引大宗贸易优质企业,支撑全市批发业销售额稳步提升,力争全年实现批发业销售额增速2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1.提升展会影响力。积极宣传数贸会相关信息,鼓励企业参与数贸会重点活动,助力外贸、电商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2.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2025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重点招引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外资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3.提升产业链开放水平。配合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支持新安化工等龙头企业建设海外研发中心。推动中小外贸企业“抱团出海”,联合杭州主城区企业在东南亚、非洲共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精力抓好3个省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3亿元以上,力争年中增补1—2个项目至“千项万亿”清单;杭州市重点项目35个,年度完成投资48亿元以上;全市112个重点(大)项目建设,年度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教育、市政、交通、水利、安置房等,其中交通0.9亿元在交通枢纽城市中单列。

34.更大力度营造“大抓项目投资”氛围。健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省、杭州以及市本级三级协调机制,破解重大项目难点。投入2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前期研究费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5.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支持。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用足用好专项债。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争取金千铁路外迁改线工程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6.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全面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执行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3个80%”等政策。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市级统筹用地指标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倾斜配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7.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9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2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5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8000万方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27亿千瓦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8.全力以赴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每月奔跑项目现场调研推进,探索通过现场摄像头监测、无人机拍摄等方式,准确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按季度对综合评价排名前5的乡镇街道或园区予以激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坚持以新时代“千万工程”为牵引,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围绕“富民增收”,谋深做实“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2025年预算安排2.29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14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1440万元,支持保险等金融政策900万元,落实扶持村集体经济等工作800万元;积极向上争取永农补偿、联乡结村等资金1.9727亿元。

39.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梯度建设“土特产”全产业链,建成1条50亿元全产业链,持续培育3条10亿元全产业链。完成村内道路提升300公里,新建农村充电桩140根,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5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110处。加大现代“新农人”培育力度,支持50名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免费参加涉农专业学历教育。继续实施“农创客”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落实中央和省级粮油生产、农机购置与应用、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发展山林经济,建设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林业局)

40.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打造以城南城东新区为牵引提升县城承载力的产城融合平台,扎实推进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19亿元。深入推进闲置资产招商盘活,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持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公共服务扩能提质,提高主城区人口集聚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41.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省、杭州市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建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同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42.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深化“多田套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落实上级下达的新增“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认定和耕地功能恢复任务,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一老一小”等民生大事,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市财政2025年统筹安排4.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县)创建、关爱困难群众,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优化“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保障,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4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春雨计划”行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做好新安江街道公办初中学区调整;放大教育红利,继续深化洋溪小学与学军中学合作办学模式,提升城南板块中小学教育质量,持续扩大城区中小学招生比例,鼓励入城就学。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创建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

44.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技能人才创富共富体系、技能人才暖心服务体系、技能人才精准培育体系和技能人才友好型生态体系的“四位一体”体系,进一步深化建德师傅品牌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提供见习岗位150个以上,为8360名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60名。强化乡村建设工匠培育,使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建设工匠承接村级小型工程,为工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提供条件和机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

45.支持推进“幼有善育”。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生育支持政策,健全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加强生育友好宣传。为本地户籍的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助、养育照护补助,多渠道增加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每千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75个以上,新建1个“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3个婴幼儿成长驿站,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94%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46.继续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优化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计划撤并2所中小学。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办学。完成乾潭第一小学迁建工程,新增学位270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7.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格管理新增项目,优化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提升我市住宅建设品质和运维水平,推进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8.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40张。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95%。(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9.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重点扶持建设4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快推进市一医院三甲创建,完成二期投用,力争国考指标达标。多形式多渠道招引培育博士、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专技人才,持续落实“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至少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 61名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深化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2025年底,完成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标配巡回体检车3辆,高质量完成县域心电诊疗一体化建设,实现数字心电仪配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持续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和财政保障机制,完成救护车更新3辆,进一步缩短平均反应时间,城市地区达到9分钟,农村地区12分钟。(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50.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帮扶残疾人就业180人,为783名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35名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开展全学段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实施“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机制,动态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100%。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实施“善居工程”30户,实施人道公益项目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级财政2025年预算统筹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2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得利、企业获益。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