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退出老年版
  • 工伤保险服务
    发布日期:2025-03-04 14:32 来源: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办理条件

    1、在统筹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2、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在线办理

    现场窗口申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办理条件

    1、在统筹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2、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医疗费的。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在线办理。

    现场窗口申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康复)费用发票、病历、门诊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诊断意见、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