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1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斯肯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套LED灯具配件技改项目 | 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蒲田村工业功能区 8 号 | 浙江斯肯迪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斯肯迪5000万套项目的投产对浙江斯肯迪发展起到极大促进作用,浙江斯肯迪的基础业务得到较好发展,经营业绩不断提升。结合市场对产品品质提升、安全管理提升、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为提升公司产品品种及扩大现有产品产能,弥补场地日趋紧张,提出本次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建德市迪旺家纺有限公司的厂房,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对现有注塑机及吹塑机模具进行改造,并新增14台吹塑机,82台烘料桶,2台空压机等设备,将形成年产60000万套LED灯具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的生产能力合计为年产60000万套LED灯具配件。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生态环境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是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建德市安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吹塑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车间整体换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隔声罩,安装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