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8大类食品2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13批次,不合格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大肠菌群、噻虫胺、恩诺沙星、吡唑醚菌酯、乙螨唑、酸价(以脂肪计)(KOH)、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噻虫嗪、多菌灵、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肠菌群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成小吃店的大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按点食饭餐厅的筷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耀祖面馆饭碗和餐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芳华餐馆的铁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噻虫胺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四味鲜生餐饮店经营的生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寿昌市场雪贞蔬菜摊经营的辣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寿昌市场爱香蔬菜摊经营的辣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建德福满多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长豇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良品生鲜店经营的香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恩诺沙星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芳华餐馆经营的鳊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诚水产店经营的沼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吡唑醚菌酯
建德市瑞洲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小台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梅城镇万福水果店经营的小台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莲花镇露家水果店经营的小台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大洋镇生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荔枝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乙螨唑
建德市寿昌市场卫英蔬菜摊经营的黄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酸价(以脂肪计)(KOH)
建德市寿昌镇建忠副食品店经营的兰花豆(坚果炒货)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德市梅城镇良丽生鲜超市经营的开心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建德市梅城镇芯吟超市经营的毛山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建德市更楼农贸市场辉霞面条店经营的米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噻虫嗪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良品生鲜店经营的香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多菌灵
建德市大洋镇生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荔枝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苯醚甲环唑
建德市大洋镇生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荔枝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建德市大洋镇生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荔枝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毒死蜱
杭州立杨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枸杞芽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xls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8期).pdf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农药残留
(一)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大鼠经口急性毒性LD50约为1453mg/kg,急性毒性剂量分级为低毒级,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荔枝中苯醚甲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苯醚甲环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二)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大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级。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无人体全身性中毒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荔枝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5mg/kg、0.1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三)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为82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中等毒,中毒症状包括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GH/T 1091-2014)规定,代用茶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四)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急性毒性试验大鼠经口LD50大于10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实际无毒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荔枝中多菌灵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但由于其不易降解,对鱼类、蜜蜂、蚕和蚯蚓都有剧毒,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经口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大鼠经口LD50为144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中等毒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重者可出现血压急剧下降、昏迷或多器官衰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荔枝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 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为1600~2400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低毒级,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七)噻虫胺
噻虫胺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用于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果树和蔬菜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雌雄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 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辣椒、姜、豇豆、香蕉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5mg/kg、0.2mg/kg、0.01mg/kg、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也有一定影响。
(八)噻虫嗪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为烟碱类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等一些鳞翅目害虫。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为1563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低毒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九)乙螨唑
乙螨唑为非内吸性杀螨剂,对卵、幼虫和若虫有效,对成虫无效。可防治蔬菜和水果上的植食性螨类,也可用于茶树和观赏植物上。雄大鼠、雌大鼠急性经口LD50>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对皮肤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黄瓜中乙螨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乙螨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螨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二、兽药残留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大鼠急性经口毒性为实际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无致畸性和致癌性,主要引起耳廓软骨的变性性改变和睾丸毒性(精子形态学改变、生精小管萎缩等),并可造成雄性大鼠不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淡水鱼、淡水虾中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三、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米粉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四、微生物
大肠菌群包括肠杆菌科的埃希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和克雷伯菌属。这些菌属中的细菌,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肠道,需氧与兼性厌氧,不形成芽孢,在35℃~37℃下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大肠菌群是国内外常用的指示性指标之一,其卫生学意义:一是作为食品受到人与温血动物粪便污染的指示菌;二是作为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指示菌,提示食品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消毒餐(饮)具存在卫生质量缺陷,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
五、质量指标
酸价是指中和1g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KOH的毫克数。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其他炒货食品(兰花豆、开心豆)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3m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