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建政办函〔2023〕63号)有关规定,2021年5月3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的建德户籍第三孩可免费享受属地公办幼儿园的托育服务和减免30%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为稳妥有序实施该项政策,结合教育实际,实行按学期申报减免,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有关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2021年5月31日以后,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建德户籍第三孩家庭子女。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注:第三孩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减免标准
1.第三孩可免费享受属地公办幼儿园的托育服务和减免30%公办幼儿园保育费。3周岁以下(托班)幼儿保育费全免,3—5周岁(大、中、小班)幼儿减免30%保育费(即收70%保育费)。
2.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第一孩、二孩、三孩均可免费享受)
三、申报流程
1.家长申报。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学生家长向孩子就读学校(幼儿园)提交减免申请,并提交《建德市三孩家庭子女课后服务经费减免申请表》或《建德市三孩家庭托育(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附件1、2)。首次向学校(幼儿园)申报减免的对象,还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所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2.学校汇总。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 EXCEL(附件3)通过浙政钉发送市教育局财务室,同时审核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二份、汇总表盖章版以及所有证明复印件材料纸质版送至市教育局财务室汇总。
3.部门联审。市教育局汇总全市申报材料报市卫健局进行生育信息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减免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反馈学校、幼儿园。
四、有关要求
开学期间,学校对三孩家庭子女教育减免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先直接予以减免缴费,待申报公示流程结束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补缴。
请各公办幼儿园、小学(中心学校)开学期间通知到位家长,做好减免工作,并汇总申报材料,根据以上流程要求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附件:1.建德市三孩家庭托育(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2024)
2.建德市三孩家庭子女课后服务经费减免申请表(2024)
建德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建德市三孩家庭托育(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2024).doc
附件2:建德市三孩家庭子女课后服务经费减免申请表(20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