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8月1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德经济开发区(大洋区块)热电联产项目 | 建德市高铁新区大洋片区下王区块内,大洋镇胡店村下王自然村 | 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3台90t/h高温高压CFB锅炉(2用1备);配1台9MW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总容量为24MW,并配套热力系统工程、燃料供应系统工程、除灰渣系统工程、水处理系统工程、供水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含接入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工程、脱硫脱硝工程及相应附属生产工程。项目拟利用屋顶面积约13000平方米安装光伏发电1625千瓦,年可发电量约160万千瓦时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项目燃煤锅炉采用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电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后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石灰石粉仓、灰库、渣库顶部、煤破碎间、转运、进煤等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煤场采用封闭式煤库,并设置喷淋系统;确保粉尘排放达标。2、废水:项目产生的化水站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脱硫、冲洗等处,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经降温沉淀处理后回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输煤系统等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纳管排放;冷却系统废水经收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等处理后纳管排放。3、噪声:设备噪声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标。4、固体废物:产生的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外委水泥厂或建材厂资源化综合利用;净水站污泥经压滤后委外处置,废膜委托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待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在鉴别结果出来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本项目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安全处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