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393/2024-319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0-2024-0003
文件编号: 建政函〔2024〕62号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7-08 10:03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前发《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建政函〔2021〕157号)同时废止。

建政函〔2024〕62号.pdf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