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机构 | 市政府建立建德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由市长担任),市府办分管主任,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设在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 |
级 别 | 事 件 分 级 | 应急处置行为 |
Ⅳ级响应 | 特别重大(一级):1.师生群体中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蛊惑等信息,或出现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学生集聚的;学校发生杀人、纵火、投毒、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等恶性事件,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2.学校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和危化品、燃气爆炸等恶性事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3.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4.全国统考卷或全省统考卷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被贩卖,或在网络媒体上发布,扩散范围较广的。5.国家、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网站)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国家、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网络病毒在全国教育系统大面积爆发的;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 1.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市110应急联动中心”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教育局。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报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按其规定报告。 2.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市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地本单位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示市人民政府,要求启动建德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相应专业预案,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处置建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市政府领导指示,通知市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果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市应急管理局或相关应急救援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市台办、市侨办、市外办等部门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置措施。 4.市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单位接到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或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启动本部门相应预案,协调本部门或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并做好周边受威胁的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祸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6.当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时,经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7.在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完毕、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
Ⅲ级响应 | 重大(二级):1.师生群体中出现串联、煽动、蛊惑等信息,或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学生集聚的;学校发生杀人、纵火、投毒、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等恶性事件,造成师生死亡的;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2.学校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和危化品、燃气爆炸等恶性事件,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3.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4.全国统考卷或全省统考卷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未被贩卖,没有在网络媒体上发布,扩散范围有限的;全市统考卷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被贩卖,或在网络媒体上发布,扩散范围较广的。5.国家、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网站)在我市长时间中断,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市级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的;国家、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网站)以及市级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的;3个以上区、县(市)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杭州教育城域网的;网络病毒在全省教育系统大面积爆发的;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网络安全事件。6.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 |
Ⅱ级响应 | 较大(三级):1.学校发生杀人、纵火、投毒、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等恶性事件,造成5名以上师生受伤的;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的;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2.学校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和危化品、燃气爆炸等恶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3.学校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食物中毒,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的;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急性中毒或5人以下死亡的;出现乙丙类传染病超过30例的;发生在学校,经市政府或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公共卫生事件。4.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较大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5.全市统考卷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未被贩卖,没有在网络媒体上发布,扩散范围有限的。6.县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或数据发生丢失、被窃取、篡改,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较大影响的;网络病毒在全市教育系统多个区、县(市)广泛传播的;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 |
Ⅰ级响应 | 一般(四级):1.学校发生杀人、纵火、投毒、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等恶性事件,造成师生受伤的;单个突发事件影响和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的;视情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2.学校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和危化品、燃气爆炸等恶性事件,造成人员受伤的;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一定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视情需要作为一般校园事故灾难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3.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一定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4.个别区、县(市)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杭州教育城域网的;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他网络安全事件。5.在论坛、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出现有损教育形象的敏感信息或对某项政策、某类问题提出质疑、表达诉求的信息,且评论量少、仅有少量围观的。6.出现分散、隐藏的负面舆情信息,处理不当容易被媒体和网络炒作,进而放大转化为公开性舆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