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浙财办〔2023〕8号)、《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和《建德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型财税政策及实施意见》(建财行〔2023〕67号)等文件的要求,建德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积极做好具有建德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父母或个人助学贷款申请和审核工作。经审核,至2024年6月末,辖内共有393人申请助学贷款,贷款余额5151412.35 元,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结息130288.28 元,符合地方财政补贴利息85061.80 元,符合省财政、中央财政贴息45226.48 元;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息96901.91 元,符合地方财政补贴利息65230.10 元,符合省财政、中央财政贴息31671.81元。上述2023年、2024年(1-6月)二项地方财政补贴利息共计150291.90元,省财政、中央财政补贴利息共计76898.29元。
至2023年末,本年度共发放贷款306笔,其中发放省内高校贷款213笔,金额共计2405425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2.5%计算,其中地方财政承担70%,本年度由地方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金金额为42094.94 元。
根据文件规定,2023年、2024年(1-6月)二项生源地助学贷款地方财政补贴利息共计150291.90元及至2023年末的风险补偿金金额42094.94元,由建德市教育局拨付给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建德市2023、2024年(1-6月)助学贷款贴息统计表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建德市2023、2024年(1-6月)助学贷款贴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