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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审批公示-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29 16:17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3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改性再生胶及1万吨胶粉项目

    建德市乾潭镇工业区块(城东工业区块)

    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循环”)位于建德市乾潭镇工业区块(城东工业区块),主要进行废旧轮胎翻新、再生胶生产等。企业目前审批产能:年产5万条翻新轮胎、3万条修补轮胎及年产3.35万吨再生胶;实际已建产能:年产5万条翻新轮胎、3万条修补轮胎及年产2.85万吨再生胶;在建产能:年产0.5万吨再生胶。

    鉴于国内再生胶产业的发展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7.618亩,新建一幢厂房-再生胶车间5,在再生胶车间5新建3条胶粉生产线、2条5000t/a片状再生胶生产线,在现有再生胶车间3新增4条胶粉生产线、1条2500t/a液体再生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1.25万t/a再生胶、1万t/a胶粉的生产能力(7条胶粉生产线胶粉总产能2.25万t/a,其中1.25万t/a本项目自用,是再生胶生产中间原料,其余1万t/a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再生胶生产采用常压连续脱硫工艺。同时对再生胶车间3现有年产7500吨再生胶项目再生胶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渚江。2、再生胶车间3胶粉线在每台下料机、破胶机、分级筛、振动筛、皮带等产尘设备、包装工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胶粉仓排气口、除絮装置出口接管,各条胶粉线粉尘收集后各自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共4套)处理,处理后尾气汇合经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胶车间5胶粉线在每台下料机、破胶机、分级筛、振动筛、皮带等产尘设备、包装工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胶粉仓排气口、除絮装置出口接管,各条胶粉线粉尘收集后各自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共3套)处理,处理后尾气汇合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再生胶车间3共有4条液体再生胶线(记为1#、2#、3#、4#,1#、2#、3#为年产7500吨再生胶项目生产线,4#为本项目再生胶线)。高浓度脱硫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配套3套电焚烧装置(记为1#、2#、3#),其中1#和2#再生胶线分别通过1#和2#电焚烧装置处理,3#和4#生产线收集汇总通过3#电焚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汇总通过一套碱喷淋处理;挤出包装工序密闭自动化,废气通过上方集气罩收集,高速搅拌、低速搅拌等其他工序低浓度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合并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高浓度脱硫废气和低浓度废气汇总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再生胶车间5的2条片状再生胶线脱硫废气汇总到一套焚烧+碱喷淋装置处理,高速搅拌、低速搅拌、挤出、精炼、储罐等其他低浓度废气收集后汇总到一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两股尾气汇总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将高噪设备摆放在厂区中间位置,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置于风机房;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4、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氢氧化钠和顺丁烯二酸二丁酯废包装、残渣残液为危废,在厂区内新建危废暂存库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的活性炭再生企业再生;废钢圈、废包装袋、废钢丝、废纤维和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只要业主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