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萧山区、瑞安市、海宁市、嘉善县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