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3月1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和新安江街道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建洋安110kV变电站位于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和新安江街道。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洋安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110kV全户内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2×50MVA,110kV进线2回,采用内桥接线,10kV出线24回,采用单母分段接线,电容器组2×(4.8+4.8)Mvar。 2.配套110kV输电线路工程: 新建110千伏进线2回,其中1回T接至下涯-白沙线路,1回T接至建德-白沙线路。下涯-白沙T接洋安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9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1km。建德-白沙T接洋安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度约3.3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1km,拆除原建白1675线31#老塔一基和30#~32#档内的老导、地线,总共改造单回主线线路路径长度1.1km。本线路工程新建铁塔18基,新建电缆终端杆2基。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土方堆放场地采取遮蔽措施,预防水土流失;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租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拉到指定建筑垃圾收纳场,不得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涉及拆除废旧塔材、导线、金具等物料统一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集中处置。线路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针对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