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12月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镀生产线配套拉丝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经济开发区五马洲区块电镀产业生态园 | 浙江东大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润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电镀生产线配套拉丝项目。利用已建的2#厂房(1F)、3#厂房(1F)空置部分面积约3900m2,购置3台大拉机(位于3#厂房)、6台中拉机(位于2#厂房)和其他相关辅助设备。项目不新增电镀产能,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9万吨高性能铜合金线产能,将有效节约公司物流及生产制造成本,终端产品将应用于5G线缆、汽车电子线束、光伏新能源等领域。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通过园区生活污水总管排入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直接排放 其他地区)标准后排入环境。 (2)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主要为退火油烟废气(退火油烟废气,主要是烟雾(以颗粒物计)、其他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高空排放。废拉丝液、废退火液蒸发浓缩产生少量VOCs挥发废气,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相关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各侧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