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11月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新安江工业泵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台新型钢衬防腐设备生产线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焦树湾工业功能区88号 | 杭州新安江工业泵有限公司 | 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优势,决定投资5954万元,利用厂区一西北侧闲置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93.6m2),购置摇摆机、滚塑机、抛丸机、气保焊机、喷漆房等设备,形成年新增600台新型钢衬防腐设备的生产能力,建成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不变。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滚塑废气、喷漆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粘胶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加强设备和厂房隔声降噪,确保厂界达标。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金属边角料、焊渣、金属粉尘、废钢丸、废金刚砂、废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含胶水废物、废弃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润滑油、漆渣、水帘废液、洗枪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