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11月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级高纯陶瓷产品建设项目 | 建德市大洋镇下王村 |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26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53.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纯陶瓷产品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选用先进的高纯碳化硅沉积炉、精密加工水平的数控加工中心、车床、加工中心、三次元坐标测量仪、全自动清洗线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3100件套半导体级高纯陶瓷产品的生产规模。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脱脂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洗涤塔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废气、员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含氟等酸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酸洗废水处理系统,脱脂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生化处理系统,喷淋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电子专用材料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氨氮从严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洋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兰江。 (2)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沉积废气收集后通过三级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24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24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①本项目TSP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贡献最大值,及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相关标准限值,氯化氢小时及日均贡献最大值及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贡献最大值及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厂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②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相关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各侧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