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11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五色石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硅油实验室迁建项目 | 建德市梅城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 五色石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 浙江清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五色石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特种硅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原料和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硅基材料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建德市梅城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现因研发场所已被列入政府征迁范围,公司拟整体搬迁至位于建德市梅城镇城南工业功能区的建德市宏翔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闲置的厂房内,建筑面积约320m2。 项目是以有机硅单体技术及其他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为重点方向,开展改性硅油、硅膏技术攻关、试验开发,研发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小试,不涉及中试等内容。实验研发及小试产物不得作为商品销售,合格样品用于技术研发成果送至客户试用,不合格样品作危废处置。研发合格样品量控制在改性硅油3吨/年、硅膏3吨/年以内。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11日取得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2409-330182-07-02-877416)。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废气,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检测废气,混合废气。废气治理措施:①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混合废气通过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1)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离地面高度约20m。②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沿工业功能区的污水管网纳入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