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393/2023-292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1-2023-0007 | ||
文件编号: | 建政办函〔2023〕59号 |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1-03
09:21
来源: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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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372 号令)、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 号)等规定要求,市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涉及营商环境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