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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诊活动备案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13 16:07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义诊备案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或其他要求

    1

    义诊情况说明

    纸质材料

    1份(说明内容: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开展义诊的时间、地点,义诊的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

    2

    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

    纸质材料

    1份(说明内容:包括在预定时间、地点开展所备案的义诊,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3

    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纸质材料

    1份

    4

    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纸质材料

    1份(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

    二、经办依据:《卫生部下发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三、申请办事对象:建德市卫生健康局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四、受理机构: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五、业务经办处室: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六、决定机构: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即办

    八、结果送达方式:不符合义诊要求的,出具书面通知义诊组织单位予以纠正

    九、咨询电话:0571—64723964

    十、办公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

    义诊备案办事流程图

    建德市义诊活动备案表

    组织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义诊主题


    义诊地点


    义诊时间


    义诊科目


    参加义诊医务人员名单


    义诊宣传形式及内容


    义诊组织单位法人代表责任承诺内容

    1.严格按照上述备案项目内容开展义诊活动;

    2.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在义诊活动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不非法作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 不误导、欺骗公众;

    3. 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

    4.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戴所在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5.不妨碍公共秩序,城镇公共场所需征得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违反法规的活动。

    保 证 书

    本医疗机构向建德市卫生健康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机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保证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