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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农补贴领域指南】涉农补贴领域资金申请政策及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5 16:5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一、农机购置补贴

    “浙里办”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申请页面。

    详情咨询:吴建军  联系电话:0571-64095185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东路126号

    二、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乡镇上报主题培训需求,农业农村局发布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2.农业农村局确定培训承办机构,并由承办机构拟制培训方案。3.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审核开班方案后通知学员报名,一般由乡镇通知到各村。(要求年龄18-65周岁,在我市从事或计划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4.组织培训,农民免费参加培训(来回交通费自理)。一般为集中培训3-5天,含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开展满意度评价。5.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按合同支付培训资金。详情咨询:骆芸联系电话:0571-89606736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26号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程序:各项目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向所在乡镇提交真实、完整的项目申请材料。乡镇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经初审后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报送到各产业科室。具体联系(咨询)方式如下:

    产业发展科:王胜    联系电话:0571-89606749

    农田建设科:李衍    联系电话:0571-89606760

    畜牧农机中心:吴建军     联系电话:0571-64095185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汪峰  联系电话:0571-89606785

    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吴玲燕 联系电话:0571-89606767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26号

    四、建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采用排除法进行耕地面积的调整核定。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等情况的耕地不予补贴。

    (3)补贴流程

    1.村级申报。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本辖区各行政村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各村依据上述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对不能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村委会要严格确认,用排除法进行扣除,并做好农户基础信息的核对工作。填报《建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详见附件1),由乡镇(街道)进行系统校验资格无误后,返还各村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2.镇街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对各村上报的《建德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报《建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一并上报分户清册等电子文档,并导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在审核或导入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重新导入。

    3.重点抽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针对乡镇(街道)面积核实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4.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须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将农户信息导入平台,经审核无误后,市财政局通过平台“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

    联系人:程楚 联系电话:0571-647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