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建德市范围内发生的暴雨、台风灾害性天气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灾害性天气下城市管理各项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组织,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抗灾”的一系列指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坚持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防指的指挥、协调下,明确各条线的职责和应急工作程序,组织各应急队伍开展防汛防台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德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建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责。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德市主城区及洋安新城范围内城市管理领域所属市容、环卫、固废、执法等条线的防汛防台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设立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组成如下:
指挥长:郑子清
副指挥长:吴志兵、陈 飞、徐晓刚、陈秋鸿
成 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信息指挥中心,由副指挥长陈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中心负责本局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系统内所有职工为应急抢险组成人员。
指挥中心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相应的保障任务。
1.综合协调组
由设施巡查监管中心牵头,城市管理科、装备保障中心、政工监察科、信息指挥中心、市容环卫保障中心等科室、中心组成,驻城管局二楼会议室,进驻平台工作人员由信息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调度。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协调相关条线落实各项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局属各单位和第三方养护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积水、广告、工地、涵洞、隧道等隐患点开展巡查和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做好各单位的物资调配工作。当出现应急突发事件时,由设施巡查监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现场协调和处置。
2.应急处置组
由各中队、市容环卫保障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责任区块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组成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将情况上报至综合协调组;各处置队伍听从综合协调组的统一调配。
3.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政工监察科、城市管理科、设施巡查监管中心、信息指挥中心等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媒体的接待、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应对媒体有关处置情况的询问,适时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牵头,由装备保障中心、市容环卫保障中心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会场安排、后勤供应等方面的保障。
5.督查纪检组
政工监察科负责对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应急保障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开展问责工作。
(二)任务分工
各组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中队,全面地毯式开展巡查排查检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归档。一是对所有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空间、工程基坑、桥涵、易涝点等开展排查,做好管道涵道的疏通、设备运行检查、告示警示;二是加大对高空防坠落的检查,加固或拆除高空易落物,同时相关科室做好以下几个牵头工作:
(一)由城市管理科牵头,各辖区中队通知所辖区域内各大型户外广告业主对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执法队员巡查监督,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由信息指挥中心牵头,对城区(集镇)事部件开展清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城市基本功能正常运行,出现险情立即通知网络成员单位处置。
(三)由设施巡查监管中心牵头,对梅城、寿昌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查,要加强对场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范,注意渗滤液水位预警和处理工作。
(四)由市容环卫保障中心牵头,对城市主次道路、易发生内涝点、公厕及垃圾箱房进行巡回检查、整改,同时要备足防汛防台物资。
(五)由装备保障中心牵头,对各部门办公室(区)和仓库的门窗、电器设备(计算机、电灯、插座等)、车辆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工作
1.修订专项预案。结合实际修订防汛防台专项预案,每年修订一次,并组织实施。
2.隐患排查整改。每年汛期、冬季前对建德市城管领域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亮灯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按照风险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闭环管理”的要求,消除防汛防台安全隐患。
3.组织培训演练。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实战演练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处置效率,提高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水平。
(二)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办公室、信息指挥中心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
2.响应级别。按台风、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局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按照市防办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3.根据台风、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级响应。根据市防指的通知和辖区影响情况做好防汛防台对应响应并落实处置。
4.接收到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后,值守人员应按要求到岗到位。
(二)响应等级划分
1.Ⅳ级响应
结合市防指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气象部门预报热带风暴将直接影响或强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布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50~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1~2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3)两个乡镇(街道)及以上范围内出现短历时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并出现灾害,或24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150毫米;
(4)新安江水库库区在汛期出现强降雨,水位迅速上升,并接近104.5米,或兰江、新安江、富春江、寿昌江等主要江河控制水位站全面接近或其中一站超过警戒水位,即三河站水位达25.5米,或梅城站水位达24.0米,或源口水位站达30.5米;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测水位将继续上涨;
2.Ⅲ级响应
结合市防指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将直接影响或台风外围将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80~10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1~2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3)两个乡镇(街道)及以上范围内出现短历时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并出现灾害,或24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200毫米;
(4)新安江水库库区在汛期出现强降雨,并预报水位将超过105米,或兰江、新安江、富春江、寿昌江等主要江河控制水位站全面超过警戒水位,即三河站水位达25.5米,梅城站水位达24.0米,源口水位站达30.5米;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测水位将继续上涨;
(5)小型水库或临村万方以上塘坝发生险情;
(6)梅城大坝或二十年一遇以上堤防出现险情;
3.Ⅱ级响应
结合市防指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直接影响或强台风外围将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布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200~300毫米,并预报未来1~2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3)两个乡镇(街道)及以上范围内出现短历时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200毫米并出现灾害,或24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300毫米;
(4)新安江水库在汛期水位达105米,并预报将超过106.5米,或兰江、新安江、富春江、寿昌江等主要江河控制水位站全面接近或其中一站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即三河站水位达26.5米,或梅城站水位达24.8米,或源口站水位达31.5米;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测水位将继续上涨;
(5)小型水库或临村万方以上塘坝发生严重险情;
(6)新安江城防工程发生险情,梅城大坝或二十年一遇以上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4.Ⅰ级响应
结合市防指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正面袭击或强台风将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超过300毫米,并预报未来1~2天内仍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新安江水库水位在汛期达到汛期限制水位106.5米,并预报将超过107米,或兰江、新安江、富春江、寿昌江等主要江河控制水位站全面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即三河站水位达26.5米、梅城站水位达24.8米、源口站水位达31.5米;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测水位将继续上涨;
(4)新安江水库、罗村水库发生险情或小型水库、万方以上临村塘坝发生溃坝;
(5)新安江城防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梅城大坝、二十年一遇以上堤防出现决口。
五、应急值班及主要工作
1.值班时间:晚上17:30至次日8:30;
2.值班领导:负责全局的总体工作安排,根据需要调动全局值班力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务;
3.值班人员:责任人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工作安排;
4.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要在办公室值班,责任科室必须安排至少三人参与值班(包括责任人),局机关其他人员在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5.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响应前期工作
根据建德市气象台预测的暴雨及台风信息,各条线按照职责做好准备工作,并检查各单位的防汛队伍建设情况,防汛物资、装设备的落实及养护情况;
1.市政条线:落实条线巡查,停止一切管网施工工程,及时清理管道,确保地下排水管网畅通。做好积水隐患点的“一点一方案”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全区截流井、弃流井的管理,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打开;
2.市容条线:加大巡查力度,巡查广告牌等有坠落隐患的高空设施并及时加固和查处;
3.环卫条线:加大巡查力度,做好雨水箅子(周边)的清扫工作,防止堵塞;
4.执法条线:加大机动巡查力度,做好执法相关各类隐患的巡查和上报工作,并支撑各条线做好各类执法保障。
(二)启动响应
根据实际情况,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全力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1.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综合协调组迅速安排各成员单位到岗就位,并及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对于辖区内积水点及时派处处置。视情况调用储备物资,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迅速到位。
应急处置组组织各条线力量每12小时对辖区区域进行巡查。市政条线对辖区养护道路的积水点开展强排处置;环卫条线:利用清扫设备对枯枝败叶堵塞等情况开展清障紧急处置,做好应急时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身份的转换,及时打开雨水箅子,并做好警示标志;市容条线:督促街道、业主对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进行移除;执法条线:发现、排查街面秩序各类隐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快速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协助开展善后事宜,并做好战时身份转换,加强快速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做好各条线的执法支撑。
2.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综合协同组迅速安排各成员单位到岗就位,并及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对于辖区内积水点及时派处处置。视情况调用储备物资,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迅速到位。
应急处置组组织各条线力量每8小时对辖区区域进行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市政条线:对辖区养护道路的积水点开展强排处置;环卫条线:利用清扫设备对枯枝败叶堵塞等情况开展清障紧急处置,做好应急时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身份的转换,及时打开雨水箅子,并做好警示标志;市容条线:督促街道、业主对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进行移除;执法条线:发现、排查街面秩序各类隐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快速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协助开展善后事宜,加强快速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做好各条线的执法支撑。
3.Ⅱ级响应时,由指挥长坐镇指挥调度;
综合协同组安排各条线负责人至局二楼指挥中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并协调交警,公安部门共享道路时时信息,并及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对于辖区内积水点及时派处养护单位处置。视情况调用储备物资,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迅速到位。
应急处置组组织各条线力量每6小时对辖区区域进行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市政条线:对辖区养护道路的积水点开展强排处置;环卫条线:利用清扫设备对枯枝败叶堵塞等情况开展清障紧急处置,做好应急时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身份的转换,及时打开雨水箅子,并做好警示标志;市容条线:督促街道、业主对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进行移除;执法条线:发现、排查街面秩序各类隐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快速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协助开展善后事宜,加强快速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做好各条线的执法支撑。
宣传报道组向社会公布有关气象灾害的处置情况,人员安置点,道路封障点等地点。并做好与媒体接待工作。
4.I级响应时,由指挥长坐镇指挥调;
综合协调组安排各条线负责人至局二楼指挥中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并协调交警,公安部门共享道路时时信息,并及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对于辖区内积水点及时派处养护单位处置。视情况调用储备物资,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迅速到位。
应急处置组组织各条线力量每3小时对辖区区域进行巡查。市政条线:对辖区养护道路的积水点开展强排处置;环卫条线:利用清扫设备对枯枝败叶堵塞等情况开展清障紧急处置,做好应急时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身份的转换,及时打开雨水箅子,并做好警示标志;市容条线:督促街道、业主对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进行移除;执法条线:发现、排查街面秩序各类隐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快速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协助开展善后事宜,加强快速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做好各条线的执法支撑。
宣传报道组向社会公布有关气象灾害的处置情况,人员安置点,道路封障点等地点。并做好与媒体接待工作。
(四)应急响应等级变更和结束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或消失时,根据市防指的通知视情调整或结束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级别。
七、灾后处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台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灾后重建工作。市政条线:组织力量抢修局属受损的市政及附属设施,重点保障城市道路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低洼段、施工工地周边等区域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环卫条线: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环卫、固废等设施,及时清理因灾害天气造成的树木残枝等恢复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低洼段、施工工地周边等区域的积水泥浆进行重点清除,确保路面清洁;市容条线:牵头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市容景观等设施,重点保障城市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理因灾害天气造成的破损横幅、广告牌等恢复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执法条线:及时整治因灾害天气造成的街面秩序乱象,加强对在建工地巡查,督促工地做好应急安全工作。
综合协调组应尽快核定受灾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市政府、市防指和市城管局报告。
八、相关措施
(一)物资保障
由市容环卫保障中心负责中心应急仓库物资的具体保障,由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其他排涝设备的具体保障,每季进行检查库存,针对当年防汛防台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范的要求,及时采购补充到位,确保时时拉得动,处处有保障。仓库地址位于白沙路城管驿站边。
(二)重点隐患排查
每年梅雨季节、台风汛期前期,全面排查灾害性天气所能造成一定影响的重点部位,坚持每季隐患销号制,新增隐患登记制,逐项排查、逐项销号、逐项登记。重点部位包括:局职能管辖的隧道、地下通道、建筑工地、低洼积水处、广告牌等。
(三)情况处置及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