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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德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3-11-21 16:1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杭州市防汛防台工作部署,按照“四个提级”要求,根据省防指“1833”联合指挥体系及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暴雨橙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市防指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员(值班组)通过浙政钉信息、短信(3分钟内未读时电话叫应或直接电话叫应)叫应乡镇(街道)镇长、主任和值班电话,电话叫应降雨量超过或接近50毫米村社书记,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2)必要时由值班领导视频点检影响乡镇。要求:①乡镇(街道)镇长(街道主任)必须到岗指挥;②要动员镇干部一半人员进岗;③督促镇村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④指导村社开展高风险区人员转移。

    2.落实反馈

    (1)市防指办叫应后,各乡镇(街道)、村社要在15分钟内通过“建德应急值班”浙政钉或电话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长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有几个村(社区)受影响(影响情况);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解除预警后半小时内,市气象局通过浙政钉在会商群内反馈:①雨情;②未来天气预测。市水利局反馈水情、山洪预警闭环。市规资局反馈地灾预警闭环。乡镇(街道)通过浙政钉向市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风险管控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值班员(值班组)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市防指办。

    4.编发消息及快响

    联合值班组将叫应情况编入会商成果,提交市防指办编发浙政钉群消息,提交指挥中心突发快响信息。

    二、暴雨红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市防指办值班员(值班组)通过浙政钉信息、短信(3分钟内未读时电话叫应或直接电话叫应)叫应乡镇(街道)书记和值班电话,电话叫应降雨量超过或接近50毫米村社书记,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3)由值班领导开展“135”视频点检。要求:①乡镇(街道)书记和镇长(街道主任)必须到岗指挥;②镇干部全部人员要进岗到位;③督促镇村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④指导村社迅速开展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果断扩面转移。

    2.落实反馈

    (1)市防指办叫应后,各乡镇(街道)、村社要在10分钟内通过“建德应急值班”浙政钉或电话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长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有几个村(社区)受影响(影响情况);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2)解除预警后15分钟内,市气象局通过浙政钉在会商群内反馈:①雨情;②未来天气预测。市水利局反馈水情、山洪预警闭环。市规资局反馈地灾预警闭环。乡镇(街道)通过浙政钉向市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风险管控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值班员(值班组)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市防指办。

    4.编发消息及快响

    联合值班组将叫应情况编入会商成果,提交市防指办编发浙政钉群消息,提交指挥中心突发快响信息。

    台风期间暴雨高等级预警叫应按此工作指引执行。

    三、工作要求

    气象、水利、规资等部门叫应工作按照《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机制》执行,并重申以下要求:

    (一)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前,市气象局要分别报告(叫应)防指指挥(红色预警前)、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防指办(值班室)。

    (二)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时,市气象局要按照气象预警规定叫应预警责任区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负责人。

    (三)发布山洪、地质灾害红色预警时,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督促指导镇村必须转移人员。预警信息汇总至防指办。

    (四)市防指办值班室(值班组)在接到预警后,按规定及时报告市防指领导,并及时报告会商研判成果,便于防指领导掌握全面情况。

    (四)加强预警叫应抽查督导,市防指办(值班室)按照“五个问清楚”和“六问”抽查机制,督促镇村基层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