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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私立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在药房审核处方时发现端倪。处方患者为女性,诊疗科室为内科,处方诊断:慢性外阴炎、泌尿道感染,处方药为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和洁尔阴洗液。
经调查核实,该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未注册妇产科专业擅自为患者开展妇科疾病诊疗活动。 最终,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给予机构罚款2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给予医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对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温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施行后,这是我市首例执业医师违法被查处的案例,同时也是《杭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首位被不良执业记分的医师。 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医生,要严格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