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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德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15 10:5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杭州市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品质,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注重功能完善、空间打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进,努力将老旧小区打造为“安全、整洁、生态、有序、舒适、文明”的宜居小区。

    (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居民满意的事情做起,凝聚居民共识。实施改造项目需符合“双2/3”条件,即业主的改造同意率达2/3以上,业主对改造方案的认可率达2/3以上。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强化设计引领,以区块为主要单位,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智慧安防及污水零直排等项目建设,做到“一区块。探索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改造前制定后续管理方案,改造中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改造后进一步落实社区长效管理,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专业化。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资金保障,开展项目试点。2020-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个、居民楼278幢、住房5450套、涉及改造面积46.98万平方米。综合改造提升后的小区达到“六个有”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公共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以主城区市政府以西为重点,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未纳入今后5年规划征迁改造范围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实施“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改造,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小区公共空间,提升小区空间利用率,增强整洁性和美观性。一是拆整先行。全面拆迁小区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影响空间布局或有碍观瞻的车库、柴间。二是“四乱”治理。重点治理小区内乱堆物、乱摆摊、乱竖牌、乱停车等行为,规范小区文明。三是完善设施。合理布置建筑小品,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墙体美化。有条件的配建物业、门卫用房。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同步加装电梯。2.实施管网整治工程。重点改造强弱电、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小区功能。一是“线乱拉”整治。按照“去除废线、归并散线、檐下走线、合理入地、多线合一”的原则,做到杆管线布局合理,统一规范。二是给排水改造。按照“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标准,进行雨、污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道路排水充分结合海绵城市要求设计。三是燃气管道铺设。合理布局燃气管网建设,同步推进小区天然气置换工作。3.实施建筑整治工程。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对建筑进行全面治理。一是危房治理。对于C、D级危房,按照危房处置办法拆除或者维修加固解危。二是屋顶修缮。通过平改坡或修缮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屋顶渗漏水和隔热问题。三是立面改造。以保护原有风貌为原则,对建筑外观有碍观瞻的进行整修,对脏乱差楼道进行粉刷。4.实施道路整治工程。重点改造小区道路、整治停车位,全面畅通小区内部交通。一是合理归并微小区。拆除多余围墙,重新规整小区道路,打造规模适中、利于管理的新小区。二是道路改造提升。进行路面修补(扩宽),对道路和建筑内公共区域等普通照明进行综合改造提升。三是完善停车设施。合理调整绿化和停车布局,建设绿荫停车位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设施。5.实施智慧安防工程。合理布局消防、救护等安全通道,增加智慧安防设施设备。一是排除消防隐患。完善消防水源,检修和增加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完善监控系统。设置车辆道闸等出入管理系统,在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设置监控探头。三是增加门禁系统。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增加小区门禁系统;安装单元防盗门或单元门禁系统。6.实施文化彰显工程。一是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保留新安江特有文化特色。二是注重文化节点打造,充分挖掘水电文化等历史文化底蕴,结合小区内家具小品、绿化节点打造,传承好建德历史文化。三是注重与时俱进,结合美丽建德建设,讲好新时代新故事。

    (三)改造程序

    1.计划申报。每年10月底向杭州市建委申报下一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双2/3”条件,即业主的改造同意率达2/3以上,业主对改造方案的认可率达2/3以上。(1)征集改造需求。新安江街道牵头组织对下年度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形成改造项目清单。(2)制订初步方案。根据改造项目清单,由新安江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同步制定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物业服务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3)申报改造计划。10月上旬前,由新安江街道组织,在改造项目范围内对改造方案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符合“双2/3”条件的项目,由市住建局向杭州市建委申报改造计划。2.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市住建局牵头,新安江街道具体实施,会同公安、规划资源、审计、城管及各管线部门等单位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方案设计、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工作。(1)方案设计与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由市住建局牵头进行联合审查。(2)招投标。鼓励采用EPC方式,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联合体。审管办要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投资有关工作,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统一纳入招标平台公开招标。(3)工程实施和监管。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保障。市住建局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3.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4.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社区及小区居民按照改造前制定的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四)政策保障1.落实保障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实施主体应通过改造成效积极争取杭州市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积极鼓励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提升工作,有条件的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个人或单位捐资等渠道落实。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2.补足配套用房。支持对部分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配套服务用房;国资公司可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使用,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新安江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二)明确职责分工1.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牵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涉及燃气、危旧房、加装电梯、零直排小区建设、物业管理等专项行动的推进;指导新安江街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2.新安江街道: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牵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在每年10月上旬前完成改造项目同意率和改造方案认可率“双2/3”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申报列入下一年年度计划。3.市发改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将2019年度试点项目增补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4.市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调统筹落实建设资金,协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上争取补助资金。5.市公安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做好智慧安防系统专项行动的推进。6.市城管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违章建筑的查处。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8.市资投公司: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老旧小区改造工作。9.市督查考评办、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10.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单位,支持和配合做好水、电、气、强弱电线路等改造工作。(三)健全推进机制构建“市、街道、社区、居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加强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