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 2 号)和《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农机发〔2020〕1 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按照相关程序和报废计划认真执行,现对2021年建德市高能耗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拟补贴对象给予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7日;
联系单位:建德市畜牧农机管理中心
电话:6472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