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1年3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7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内容 | 环评主编人员 | 联系电话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年产3000吨锂电池隔膜用氧化铝迁建项目 | 建德市梅城镇姜山路1-8号建德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 | 建德华明高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由于生产需要,企业拟整体搬迁至建德市梅城镇姜山路1-8号建德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租用建德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6号厂房作为生产及办公用房,厂房建筑面积约3933.94m2。企业搬迁前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锂电池隔膜用氧化铝。 | 蒋云峰 | 0571-64786897 | 2021.3.29 | 详见上传文件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个人隐私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