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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的规定,结合我市城区2021年度住宅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搬迁费用测算结果,经研究,特制定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助标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房屋租赁价)补助标准
2.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补助标准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建政函(2021)80-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助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