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度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与监测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关于印发<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办法>的通知》(建农办〔2015〕56号)的要求,指导、推荐辖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申报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对2019年度已评定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动态监测,并提出监测意见。各乡镇(街道)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监测表及监测所需报送的材料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核保管。
二、开展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农办〔2014〕83号)的要求,指导、推荐辖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申报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对2019年度已评定的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动态监测,提出监测意见。各乡镇(街道)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监测表及监测所需报送的材料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核保管。
联系人:罗玮,联系电话:64721589
附件:
1.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办法
2.建德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德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doc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