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0年12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德市易腐垃圾处置工程 | 建德市环境能源项目(建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内预留地块 | 建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厨余等其他易腐垃圾70吨(该部分垃圾包含在原500t/d生活垃圾范围内,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的规模不变)。工艺为先将易腐垃圾(餐厨、厨余等其他易腐垃圾)进行预处理,除去杂物后,液相进行离心提油,固相通过机械输送至焚烧炉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废水通过预处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处理站协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臭气收集后的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采用 “负压收集+焚烧处置”工艺;臭气收集结合设备形式,尽可能采取局部抽吸的方式;保证厂房及密闭设备内部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应急情况下,臭气依托在建工程的应急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应急除臭工艺为活性炭吸附; 2)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内在建的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中水回用至厂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内在建的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中水回用至厂区; 3)土壤及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4)粗渣、细渣、固渣和职工生活垃圾进入厂区内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进行焚烧;粗油脂定期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