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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审批公告-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1-27 08:41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0年11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万吨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技改项目

    建德市大同镇工业功能区

    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拟淘汰企业现有的1#生产线年产2.5万吨氢氧化钙部分,保留年产0.5万吨氧化钙部分,在原25亩老生产线区域范围内(全厂50亩)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同时新建研发中心(3F)、五金材料仓库(2F),新增建筑面积2500m2,购置专业的消化成套设备、原料存储设备等,并将1#机窑生产线中窑的直径从Φ3.5m 扩建至Φ4.5m,同时,利用现有1#机窑生产线及部分共用工程设备,实施年产6万吨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企业总的生产规模为13.5万吨/年(其中氢氧化钙11.5万吨/年,氧化钙1万吨/年,碳酸钙1万吨/年)。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项目无生产废水,“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大同镇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寿昌江。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灰窑煅烧废气、逃逸氨、粉尘(包括筛选、破碎、消解、分级、粉磨包装工序粉尘、料仓粉尘、原料装卸粉尘)、道路扬尘等。煅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商业SCR脱硝装置,可将逃逸氨控制到较低的水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生产过程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对堆场设顶棚和围挡、洒水等措施抑制装卸粉尘、道路扬尘,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落实本环评所提的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叠加本底值后全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4、固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窑渣、废石膏、石灰窑煅烧废气处理收集的烟粉尘、生产过程除尘收集的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窑渣、废石膏和石灰窑煅烧废气处理收集的烟粉尘收集后外售作为制砖原料;筛选、破碎、消解、分级过程除尘收集的粉尘重新利用到生产中作为原料;粉磨、进仓、包装过程除尘收集的粉尘为产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只要业主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