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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献血、血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0-11-10 19:58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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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8201626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5号)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发布2016119日修正)

    《血站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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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对象

    个人

    3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4

    办理地点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207208室医政医管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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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6

    是否收费

    7

    咨询电话

    05715830781558307816

    8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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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