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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发布日期:2020-11-10 19:54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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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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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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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4

    办理地点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207208室医政医管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

    5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委托书

    6

    是否收费

    7

    咨询电话

    0571-5830781558307816

    8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712345

    9

    投诉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