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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犬病暴露处置
    发布日期:2020-11-10 17:34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法律依据:

    《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第八条

    受理机构:建德市犬伤门诊(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德市大同镇中心卫生院、建德市乾潭镇中心卫生院)

    咨询电话:

    0571-64711904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7192020571-64712345

    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无特定流程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2.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医〔2011172号)


    咨询地址:

    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二楼B7窗口

    投诉地址: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卫生健康局二楼203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