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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10-27 17:11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09-01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款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第三款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第四款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第五款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二条 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 (一)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政策解释由省人口计生委另行制定。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扶助金标准。对于符合条件而以前未享受的,以2008年为起点发放。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三)经费来源。扶助经费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省财政主要根据各地(不含宁波)财力情况,具体确定省、县分担比例和金额;省定最低发放标准以上部分的扶助金由各地财政自行负担。宁波市与其所辖各县(市、区)的资金分担比例由宁波市自行确定,报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备案。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八、决定机构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条件

    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从2012年开始,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十一、禁止性要求

    对发生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不再符合扶助条件的扶助对象,应自其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时起,终止发放扶助金。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或判决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户口簿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收养证;残疾人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独生子女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生育情况材料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级结论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1-58307891

    办公地址: 建德市三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府前路1号);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莲花汽车站旁);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村民委员会);建德市梅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总府后街39号);建德市下涯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洋桥头1号);建德市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刘家186号);建德市下涯镇下涯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之江路333号);建德市三都镇春江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春江源村);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龙溪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龙溪村村委会);建德市下涯镇大洲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大洲村176号);建德市三都镇马宅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马宅村);建德市下涯镇江湾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江湾村117号);建德市梅城镇东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东门街57号);建德市下涯镇金洲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金洲村76号);建德市三都镇三江口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三江口村);建德市三都镇绿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绿源村);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70号);建德市梅城镇宝华洲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宝华洲路1号);建德市三都镇镇头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镇头村);建德市下涯镇联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联合村42号);建德市三都镇三都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三都村);建德市莲花镇昴畈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昴畈村);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肖家);建德市三都镇乌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乌祥村);建德市三都镇和村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和村村);建德市下涯镇马目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马目村251号);建德市梅城镇利群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利群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龙泉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龙泉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总府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北门街75号);建德市下涯镇施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施家村56号);建德市梅城镇梅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西门街60号3楼);建德市梅城镇滨江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滨江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望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望山村村委会);建德市莲花镇戴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戴家村);建德市三都镇东方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东方村);建德市大同镇高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高桥村高桥2号);建德市三都镇羊峨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羊峨村);建德市梅城镇洋程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洋程村村委会);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建德市三都镇前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前源村);建德市下涯镇丰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村58号);建德市三都镇大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大唐村);建德市三都镇凤凰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凤凰村);建德市三都镇樟村畈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樟村畈村);建德市三都镇寿峰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寿峰村);建德市三都镇梓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梓里村);建德市三都镇新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新和村);建德市航头镇东村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东村村委会);建德市梅城镇严陵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67号);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174号);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135号);建德市三都镇松口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松口村);建德市航头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溪沿村198号);建德市钦堂乡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人民政府);建德市大慈岩镇双泉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双泉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电大路18号);建德市航头镇石木岭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石木岭村);建德市大同镇徐韩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徐韩村村委会);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建德市航头镇珏塘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珏塘村);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1.申请人以当场或邮寄的方式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申请,如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材料补正齐全后受理申请; 3.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4.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扶助金。

     

    十五、办理方式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一年一次集中办理;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64712345,0571-58307891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647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府前路1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莲花汽车站旁)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村民委员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总府后街39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洋桥头1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刘家186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下涯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之江路33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春江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春江源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龙溪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龙溪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大洲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大洲村176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马宅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马宅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江湾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江湾村11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东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东门街5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金洲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金洲村76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三江口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三江口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绿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绿源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70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宝华洲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宝华洲路1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镇头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镇头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联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联合村42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三都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三都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昴畈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昴畈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肖家)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乌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乌祥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和村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和村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马目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马目村251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利群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利群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龙泉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龙泉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总府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北门街75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施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施家村56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梅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西门街60号3楼)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滨江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滨江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望山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望山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戴家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戴家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东方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东方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同镇高桥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高桥村高桥2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羊峨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羊峨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洋程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洋程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前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前源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丰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村58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大唐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大唐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凤凰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凤凰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樟村畈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樟村畈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寿峰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寿峰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梓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梓里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新和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新和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航头镇东村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东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陵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6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174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135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松口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松口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航头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溪沿村198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钦堂乡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人民政府)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慈岩镇双泉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双泉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电大路18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航头镇石木岭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石木岭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同镇徐韩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徐韩村村委会)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航头镇珏塘村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珏塘村)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1:30 2:00—17:30 冬季8:30—11:30 1:30—17:0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1-64712345,0571-58307891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附录1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问:一、如何理解特别扶助对象夫妻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解答:答: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于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依据。

    2、问题:

    问:二、如何理解“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解答:答: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

    3、问题:

    问:三、如何理解“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解答:答:现无存活子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