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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处置救援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2 |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传染病及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情况,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和管理情况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3 | 国家免疫计划 | 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4 |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 重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地球化学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四大类,包括包虫病、鼠疫、碘缺乏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9种重大疾病防控措施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5 | 健康科普 | 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6 | 医疗服务 | 全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临床护理管理规范和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镇属医疗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镇属医疗服务机构各药品的名称、价格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