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单位名称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直属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机构职能
    浙江省建德市公证处
    吕震
    0571-64113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0571-64113809

    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金塘北苑4幢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不区分夏令和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