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430/2022-260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0-2022-0007 | ||
文件编号: | 建政函〔2022〕93号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了高水平推进暖心服务标杆区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扩大惠民殡葬受益的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故而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哪些属于免费适用的对象?
浙江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在建德市境外死亡的建德户籍城乡居民; 在浙江省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的非浙江省户籍学生,驻浙江省部队现役军人;与在浙江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建德市内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1年以上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建德市境内发现并火化的无名、无主尸体。
三、可以享受的免费项目有哪些?
第一类是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以下6项:
1.遗体接运(限建德市范围内使用建德市殡仪馆殡葬专用车辆接运遗体);
2.封闭式冷藏冰柜遗体存放(限建德市殡仪馆、存放期限3天以内);
3.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4.骨灰入葬、寄存(骨灰入葬限桃坞公墓及树葬区;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限在本馆火化且使用木质骨灰盒,不提供琉璃、陶瓷、玻璃等易碎容器寄存);
5.遗体守灵(限3天以内的普通守灵室,含守灵室水晶棺冷藏);
6.骨灰盒(限价值400元以内的指定骨灰盒、不折价抵扣、不折现)。
上述殡葬基本服务由建德市殡仪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第二类是殡葬延伸性服务项目,以下11项:
1.水晶棺冷藏费(不适合封闭式冷藏冰柜存放的特殊尸体、限3天以内);
2.尸体消毒费(包括担架、殡仪车消毒);
3.遗体罩使用费(限千秋堂使用);
4.骨灰包扎处理费;
5.尸体解剖室使用及场地清理费;
6.封闭式冷藏冰柜尸体探视费(每次不超过10分钟);
7.临时告别厅使用费;
8.千秋堂固定告别床使用费;
9.过夜停尸保管费;
10.骨灰安放费(仅限桃坞公墓);
11.墓穴使用证工本费(仅限桃坞公墓)。
四、申请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流程:属本办法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下同)凭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直接向建德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在建德市境外死亡的建德户籍人员,由经办人在逝者火化后2个月内,携火化地的火化证明和费用清单、费用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到建德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可报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应减免项目发票金额低于本市减免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报销;应减免项目发票金额高于本市减免标准的,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本市减免额度)。
需要提交的材料: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在浙江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的非建德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为驻浙江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在浙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需提供连续缴纳工伤保险1年以上的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建德市境内发现的无名、无主尸体,由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建德市殡仪馆对上述材料核准后,按规定给予办理免费手续。
解读机关:建德市民政局
解读人:建德市民政局副局长 俞利海
联系号码:0571-58312252